1年获利80万余元 4名网络赌博“掮客”被审判
时间:2019-11-13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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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乌兰浩特市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件网络赌博系列案件,4名被告人到庭参加庭审。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范某某在2019年至2020年间,在福建省福州市某小区及湖北省武汉市某小区,组织叶某某、曾某、王某3人开设网络赌博工作室,代理6款赌博软件,将银行卡、微信、支付宝等支付方式的账号、收款二维码嵌入上述赌博软件中供赌客识别、转账、充值,再将对应数额的金币充入赌客的赌博账户。至案发,4名被告人共非法获利83万余元,违法所得已上缴。
本案中,4名被告人均系外省人员,庭审当日,为保障庭审顺利进行,做到庭审、防疫两不误,乌兰浩特市法院精心筹备、提早安排,对庭审、安检、疫情防控、安全保卫等各环节进行了周密部署,确保庭审、防疫、安保万无一失。
庭审中,合议庭组织控辩双方就指控事实举证、质证、发表辩论意见,充分保障了诉讼参与人的诉讼权利。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将择期宣判。
法官说法
赌博是一个可怕的陷阱,网络赌博更是因具有便捷性和隐蔽性使越来越多的人深陷其中,不能自拔。轻则血本无归,重则家破人亡、妻离子散,破坏社会安定和谐。提醒广大群众,网络赌博“十赌九输”,切勿因好奇、寻求刺激而尝试,一旦深陷其中则悔之晚矣。
原文链接:https://nmgfy.china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2/09/id/689698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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