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旬独居老人遭遇赡养难题, “老马”柔性调解消除亲人隔阂
时间:2019-11-13
来源:天津法院网
作者:佚名
浏览量:
赡养父母是中华民族优秀传统、良好风尚,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负有赡养义务的赡养人不仅应当对父母进行经济上供养,更应该对父母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
近日,一位年过九旬的独居老人王某来到大足法院龙水法庭寻求帮助,称其已经丧偶,膝下有五名子女,原本子女们协商轮流照顾,每名子女负担一个月。但在实际履行赡养义务过程中,因老二和老四认为父亲本身有退休工资,亦有住房,故未履行赡养义务,久而久之,其余子女也逐渐消极履行,导致年迈的王某独自居住。
法庭工作人员了解情况后,立即将该案委派至“人民法院老马工作室”驻庭专职人民调解员,通过人民调解员的初步沟通,老大、老三、老五均表示愿意继续履行赡养义务,但是老二和老四一直不愿意出面,诉前调解陷入僵局。法庭立即指派家事审判团队法官参与该纠纷的调处,通过法官和人民调解员的不懈努力,老二、老四来到法庭参与调解。
最终老人王某和五名子女在法官和人民调解员的见证下达成调解协议:由五名子女每人照顾王某一个月,具体时间从当月的16日至次月的15日。老人王某的难题在3日内得到解决,老人王某脸上也从最初独自到达法庭时的愁容满面,变为到与子女共同携手离开时满脸笑意。
赡养父母是最基本的孝,成年子女向父母履行好赡养义务,不仅有利于良好家风的形成,更能够促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实现。今年以来,龙水法庭在处理家事案件中,积极引入调解力量,通过调解方式柔性化解矛盾,促进亲人之间解决纠纷的同时隔阂也随之消除。
原文链接:https://cqfy.china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2/09/id/6919857.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热门资讯
最新加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