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届“山东省维护职工权益杰出律师”候选人公示
根据省总工会、司法厅、律师协会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第三届“山东省维护职工权益优秀律师”评选活动的通知》(鲁会〔2014〕68号)精神(为与“全国维护职工权益杰出律师”评选活动保持一致,经研究确定从第三届开始“山东省维护职工权益优秀律师”评选活动修改为“山东省维护职工权益杰出律师”评选活动,评选出的律师均授予“山东省维护职工权益杰出律师”称号),经各市总工会、司法局、律师协会评选推荐,省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初审、省评审委员会审定,确定“山东省维护职工权益杰出律师”候选人名单,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6月 15日-6月19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向省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反映。反映情况要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印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提供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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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第三届“山东省维护职工权益杰出律师” 候选人名单
“山东省维护职工权益杰出律师”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6月15日
第三届“山东省维护职工权益杰出律师”
候选人名单
薛富巍 山东辰静律师事务所副主任
潘 杰 山东圣义律师事务所主任
唐 健(女) 山东琴岛律师事务所副主任
彭山岭 山东亚和太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
孟凡亮 山东天矩律师事务所主任
董运彦 山东金尊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
杨义杰 山东高格律师事务所律师
刘 炜 山东平和律师事务所律师
李雪艳(女) 高密市法律援助中心主任
李正昕 山东士合律师事务所主任
吕 惠(女) 山东惠锦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
王新太 山东凌云志律师事务所副主任
王永军 山东名律律师事务所副主任
赵仕德 山东鲁中环宇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
焦 炜 山东正之源律师事务所律师
时子利 山东鑫大公律师事务所副主任
苏 强 山东舜翔(聊城)律师事务所律师
张新村 山东兴博律师事务所律师
魏宝生 山东天清律师事务所主任
李永飞 山东舜天律师事务所(山东省农民工维权工作站公益律师)
原文链接:http://sft.shandong.gov.cn/articles/ch04163/201506/e1437324-c9b5-4f12-b0bd-6c257440f717.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