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人民调解故事丨行政复议解民忧 阳光调解促和谐
2022年11月25日,在渭南市潼关县司法局行政复议股、城关司法所、太要司法所和庆丰社区杨福荣委员的不懈坚持和共同努力下,一起因邻里纠纷发生打架赔偿案件被成功调处,双方当事人同意并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贠某向刘某赔偿各项费用共计3800元,有效化解群众之间的矛盾纠纷,获得双方当事人的一致认可和赞许。
9月27日,贠某向县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9月30日,刘某也提起了行政复议,申请复议的内容是公安局派出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贠某认为处罚行为没有法律依据,显失公平公正,对其罚款500元过重;刘某认为处罚结果与违法行为不相适应,处罚太轻,复议机构对两个案件予以受理。在审查中行政复议工作人员发现,刘某已于9月1日向潼关县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贠某向其赔偿共计10601.32元。经了解,县法院对两人的民事赔偿进行过调解,但最终未能达成一致。
虽然此次当事人双方都提起行政复议,但案件的症结还是在于民事赔偿部分。鉴于双方当事人都是老年人且是邻里,复议股就此案的特殊性向局领导做了专题汇报,局领导随即指示由复议股负责,以城关司法所名义会同太要司法所、村干部对此案民事部分进行调解。此次调解从最初两人认可赔偿数额相差巨大到逐步缩小、达成一致,先后组织背靠背谈话6次,共计耗时10余天,最终用和风细雨化春风的方式,促成双方握手和解。
人民调解具有不伤和气、不花钱、解决问题快的特点,是社会治理中基层矛盾的“减压阀”。潼关县司法局积极探索推行行政复议与人民调解对接联动,推动形成优势互补、资源共享、相互协调的行政复议案件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格局,以法服人、以情动人,力促公正高效化纷争、复议为民促和谐。
原文链接:http://sft.shaanxi.gov.cn/yw/jdal/65977.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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