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市中区:拓展新时代“枫桥经验” 打造诉调对接工作“市中模式”
时间:2019-11-13
来源:山东省司法厅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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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济南市市中区积极拓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由区委政法委牵头,区司法局、区法院跨界合作,建立诉调对接机制,推动人民调解与法院诉讼有效衔接,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化司法需求。自诉调对接机制建立以来,已累计调解纠纷1315起,调解成功413起,调处成功率31%。 夯实“一个阵地” 坚持问题导向,健全组织构架,加强技术支持,倾斜政策保障,逐步打造一个集预警、排查、调处、联动于一体的诉调对接阵地。设立街道诉调对接工作室。在区司法局对全区各街道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区政府拨出专项经费490万元,建立区诉调对接中心,先后在全区17个街道办事处延伸设立诉调对接工作室,配齐电脑、桌椅、打印机、录音电话机等办公设施,实现了辖区内调解组织队伍的“大对接”和“全覆盖”。构筑诉调对接综合调解系统。开发建设了集案件导入、调解管理、数据分流等功能为一体的“诉调对接平台”系统,实现了人调、机调、案件推送、疑难解答、视频连线、专家网上协助调解、进展情况查询等智慧功能。同时,加强对全区诉调对接工作人员培训指导,实现诉调对接与其他调解方式的融汇贯通。组建诉调对接专职调解员队伍。从富有司法经验的老同志、具有法律专业背景的年轻人中择优公开招聘诉调专职调解员共60名,分派到区诉调对接中心、区法院和17个街道诉调对接工作室,形成以老带新、优势互补的诉调对接专业队伍。选派5名资深民事法官划片包干,加强对各街道诉调对接工作室的业务指导,切实提升诉调对接工作人员业务水平。顺应调解信息化发展要求,线上线下同时发力,让市民群众享受更为便利的调解服务。畅通线上视频调解渠道。对适合调解的案件,区法院将案件材料通过“诉调对接平台”传到区司法局诉调对接中心,区诉调对接中心依案件类别分流至各街道诉调对接工作室。对距离较远、行动不便或时间紧张的群众,开通网络视频调解系统,通过视频连线形式组织三方会面,以网络互动方式进行视频调解,第一时间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为群众节约了时间成本、诉讼成本。畅通线下实地调解渠道。对于距离不远或不会使用网络的群众,诉调员组织诉讼双方当事人就近到相应街道诉调对接工作室,精准发现矛盾点,面对面协商调解,最大化方便群众,协助当事人化干戈为玉帛,实现“靶向治疗”,切实提高矛盾调处成功率,使纠纷群众冲动而来、握手言和而归,彻底打通司法服务“最后一公里”。以上两个渠道,由当事人视情自主选择。对调解成功的案件,由当事人自行申请撤诉并自动履行协议或申请司法确认;对调解不成功的案件,由法院直接登记立案审查,并视案情进行繁简分流,简案速裁、繁案精审。坚持制度创新,强化建章立制,建立诉调对接工作三项机制,从制度层面对诉调对接工作进行逐步完善。规范诉调对接工作流程。制定《市中区诉调对接工作实施细则》,规定了工作开展遵循的原则、目的、责任单位以及部门之间工作衔接、沟通、协调的具体事项,明确了纠纷调解案件的范围;细化学习、例会、排查、统计台帐、信息反馈、档案管理流程,建立了案件跟踪回访制度,及时听取当事人对调解结果的意见和建议,同步做好教育疏导跟进措施。明确人员考核机制。制定《市中区诉调对接调解员绩效考核管理办法》,实行“诉调业务”和“日常管理”双考评办法,按考核结果计发绩效补助。对连续两个月考核工作不称职的,由派遣单位予以更换;对工作成绩突出,群众反映好的,评定为优秀或者称职等次的,每季度实施奖励工资,并按实际情况发放年终奖金,且在评先晋优、培训等方面给予优先安排。今年以来,先后有3名绩效考核达不到最低标准的诉调人员被淘汰。落实联席会议制度。坚持每季度召开一次联席会,总结各街道诉调对接工作室矛盾纠纷调处情况,分析矛盾纠纷特点走势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研究具体工作措施和对策;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重大矛盾纠纷和群体性事件隐患,组成联合工作组,协助党委、政府落实排查调处,确保尽快化解、不留隐患;广泛深入宣传诉调对接的功能、作用及做法,加深社会各界对该项工作高效、便捷、低成本的认识,扩大诉调对接机制影响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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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链接:http://sft.shandong.gov.cn/articles/ch04171/202012/c63eafe8-c346-4d39-9011-a5ffc6cd620c.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