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以来,兰陵县司法局芦柞司法所严格按照省司法厅关于开展司法所“规范提升年”行动暨“枫桥式”司法所创建活动要求,进一步发挥司法所的职能作用,提高站位,创新机制,精准落实,持续把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取得了积极成效,为基层乡村治理提供了坚实的法治服务保障。
树立“一面旗帜”,党建引领,凝聚力量
党建引领是落实好司法行政工作的根本保证。今年9月份,在乡镇党委领导下,结合“两所融合”,率先成立了全市第一个司法所党支部,共有党员4名,入党积极分子2名,任命支部书记1名。司法所全部工作都在党支部的领导下开展,结合业务开“处方”,坚持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在党支部的引领下,进一步振奋了干警士气,提升了整体素质,增进了群众感情,强化了服务能力,锻造了一支服务基层法治建设的“生力军”。
升级“三有原则”,规范建设,树立形象
芦柞司法所坚持以“有符合建设标准的场所、有符合质量标准的设施、有符合数量标准的人员”为方向,进一步提升规范化建设水平。该所按照“科学化、合理化、便民化”要求,合理划分了公共法律服务大厅和社区矫正室、人民调解室等功能室,其中新成立行政复议工作室和政策法规工作室,以满足县级行政复议工作窗口前移和本乡镇重大行政决策、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的需要。在原有工作人员不足2人的基础上,充分利用各项政策,充实调整人员配备,现有政法专项编制3人,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名和公益性岗位人员6名,专编专用,满编运行,有力保障了镇域法治建设服务需求。
深化“两所共建”,强强联合,提升能力
为全面发挥基层公共法律服务作用,改善服务环境,提升服务质量,实现两所共建、工作“双赢”,在司法所内为法律服务所安置了办公场所,配备了办公设备。在工作机制上实现了“八统一”,即统一接受支部领导,统一规范工作流程,统一时间坐班值班,统一方式接待来访,统一口径答复诉求,统一步调处置难题,统一提供优质服务,统一提升服务能力。遇有疑难复杂问题,联合召开论证会、听证会,各抒己见,集思广益,形成共识,共同答复,直至当事者满意。
实现“警调对接”,服务群众,践行初心
在工作实践中,拨打110是辖区群众遇到矛盾纠纷时寻求帮助的习惯性途径,派出所年接警达量1000多起。经统计研判,70%以上为民事纠纷,可以通过调解来平息。对此,芦柞司法所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与芦柞派出所对接,创新平台载体,升级原有调解中心,共同高标准建设了“一站式”矛盾纠纷调解“阳光房”,实现了基层矛盾纠纷“一站式”化解。今年以来,通过“一站式警调对接”,共调解成功案件768起,其中避免民转刑案件36起,既整合了资源,又节约了警力,更满意了群众,为保一方平安、促一方和谐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