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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助力棚户区改造 居民开启安居生活

时间:2019-11-13 来源:贵州省司法厅 作者:佚名 浏览量:

  近年来,遵义公证人始终以人民为中心,以人民满意为最高标准,急民之所急、办民之所需,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公证法律服务。

  遵义市兰家堡片区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始于2016年,涉及拆迁群众5000余人。由于国家棚改政策的调整,该项目已无法按原安置方案对被征收人履约兑现,几年来,该群体多次通过信访、诉讼等渠道维权,百姓深受其累,社会不稳定因素持续增加。为了依法解决拆迁矛盾,让老百姓早日入住新房,市、县两级人民政府多次组织专家研判,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反复完善安置方案,积极争取政策支持、筹措资金,最终决定采取异地回购安置的方式还房于民,并于2023年2月组织安置群众现场抓阄选房,由遵义市中心公证处进行现场监督公证。

  

  为了确保棚户区改造项目回迁安置顺利进行,遵义市中心公证处作了大量前期准备工作,派出专业人员组成公证团队,多次前往现场,封阄、模拟选房情景、布置现场,并与迎红街道办、项目部负责人对相关的方案进行事前沟通、讨论;召开专题会议,安排人员分工,责任到人,讨论可能碰到的困难,制定解决预案。现场监督公证启动后,大家严阵以待,一丝不苟,对被征收群众的抽签结果进行了一一确认、登记,并进行全过程录像监督。

  

  最终,在公证人员的不懈努力下和在有关部门的积极配合下,涉及978户的兰家堡棚户区改造异地回购安置选房顺序抽签现场监督公证圆满完成。

  参加抽签的群众纷纷表示“政府精准把握我们被拆迁群众的诉求,这次异地回购安置楼盘比较符合我们的心里预期,有公证处的监督,选房结果我们也比较放心”“这次选房顺序抽签方法公平,公证人员操作规范、过程公正,结果公开,值得信赖”。

  近年来,遵义市中心公证处本着“群众利益无小事”的原则,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发挥职能、主动作为,为全市30多个棚户区改造项目提供现场公证服务,惠及群众2万余户。公证参与解决棚户区改造工程历史遗留问题,是公证机构“公证为民”宗旨意识的具体体现,也是通过法治方式服务保障民生、提高群众法律意识、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实践。


原文链接:https://sft.guizhou.gov.cn/ywgz_97/fyys/202302/t20230221_7826376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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