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创新选聘管理机制 实现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全覆盖”
2016年,在 “七五”普法规划中,明确法治副校长的配备、选聘和培训等工作任务。2017年,济南在全市启动青少年法治教育“三个一百”工程,选聘“百名法治副校长”,同时选派大批优秀司法干警和法律专业人才走进校园担任法治副校长。在总结多年实践经验基础上,济南市司法局联合市教育局在全省率先出台《济南市中小学法治副校长配备管理规定》,对全市法治副校长的任职条件、主要职责、日常管理与年度考评等作出统一规定。
规范统一选聘机制
统一选拔具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公检法司等政法部门干部和执业律师组建法治副校长人才库,确保其具备较高专业素养,全市共遴选1400余人,其中市级人才库按照与聘任岗位1.5:1的比例选拔76人。自2020年6月起,推动全市各中小学根据行政隶属关系从人才库中统一选聘法治副校长,同时备案受聘人员名单,确保法治副校长专业素养过硬的同时,解决学校的不同需求和聘任中各自为战的问题。
规范管理考核机制
建立法治副校长履职考评机制,每学年考评一次,由聘任学校对法治副校长出具考评意见,报送主管教育部门,并向派出单位进行反馈。对履职不当、考评结果较差的法治副校长,停止聘任并从人才库中除名,组织派出单位改派或学校从人才库中另行聘任,实现“能者上、庸者下”。济南市将于2021年6月启动全市首次统一考评工作。
发挥“四员一体”作用
建立法治副校长当好法律咨询员、法治教育辅导员、安全联防员、矛盾纠纷调解员“四员一体”工作法,保障法治副校长充分发挥职能作用。
“四员一体”工作法
当好法律咨询员,法治副校长指导、协助学校健全完善校内规章制度,参与制订学校法治宣传教育规划、计划,提供相关法律咨询服务,为学校依法决策提供专业支持,普遍设立家长法治课堂,指导家长知法、守法,对子女进行法治教育,不断完善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法治教育机制。
当好法治教育辅导员,法治副校长每学期组织开展2 次以上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参与青少年法治教育校本课程开发、校外实践策划协调等工作,近年来,打造了一批防校园欺凌、防性侵等法治精品课程和“小交警”“小荷工作室”等法治教育品牌,每年组织或指导学校开展法治讲座、专题展览、模拟法庭等普法活动3000余场次,进一步增强了学校师生法治意识和安全防范意识。
当好安全联防员,法治副校长参与、配合学校及有关部门开展学校周边环境秩序治理,把校园门口及附近商铺、工地等作为巡逻、安全检查重点,在学生上学、放学时段安排警力进行“护学岗”执勤等,每年协助组织消防、逃生、防暴力入侵等安全演练活动600余场次,推进了“依法治校示范校”“平安校园”等创建工作。
当好矛盾纠纷调解员,法治副校长凭借自身专业优势和“相对中立”身份,参与校内矛盾纠纷排查调处、青少年不良行为矫正、涉法事务处置等工作,市中区法治巡讲团、高新区校园矛盾调解中心等积极发挥作用,维护了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
通过规范选聘管理机制,实现了法治副校长由“有没有”向“好不好”的根本性转变,并为全省出台相应规定提供了范本。截至目前,全市1000余所中小学已实现法治副校长全覆盖,配备率达100%。
原文链接:http://sft.shandong.gov.cn/articles/ch04171/202012/f33eb7e0-6694-4ece-a644-efe989780884.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