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换了照片就敢上路,“移花接木”被识破!

时间:2019-11-13 来源: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浏览量:

  

  一男子没有驾照

  但又想开车

  怎么办

  于是

  将捡来的驾驶证贴上自己照片

  堂而皇之地驾车上路

  本想瞒天过海

  谁料最终被识破

  请看河南省武陟县人民法院

  审理的一起变造身份证件犯罪案

  

  

  基 本 案 情

  一次偶然的机会

  李某某在停车场

  捡到柴某某的驾驶证

  因自己没有驾照

  便动起了“歪脑筋”

  将这本驾驶证的塑封证芯打开

  贴上自己的照片

  又将证芯再次塑封

  就这样带着假驾照开车上路了

  几次驾车都没被发现

  他不禁沾沾自喜

  谁料一日

  李某某涉嫌酒后驾车

  交警要求其出示驾驶证时

  发现证件黏贴照片处污损较严重

  疑似更换了照片

  在交警的再三盘问下

  李某某说出了实情

  他“移花接木”的伎俩被戳穿

  公诉机关以李某某犯变造身份证件罪

  向武陟县法院提起公诉

  

  

  法 院 判 决

  被告人李某某变造

  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

  构成变造身份证件罪

  鉴于李某某认罪认罚

  对其可从轻处罚

  依照《刑法》第二百八十条第三款

  “伪造、变造、买卖居民身份证

  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

  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的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

  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并处罚金

  情节严重的

  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并处罚金”等规定

  以变造身份证件罪

  判处李某某拘役二个月

  并处罚金六千元

  

  

  法 官 提 醒

  法官提醒广大群众

  伪造、变造、买卖机动车驾驶证

  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驾驶证

  不仅违反法律法规

  也危及人身安全

  驾驶车辆上路行驶

  应当依法获取驾驶证

  勿抱侥幸心理

  严格遵守交通法律法规

  安全文明出行


原文链接:http://www.hncourt.gov.cn/public/detail.php?id=1949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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