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健全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 荣获“第一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项目”
时间:2019-11-13
来源:山东省司法厅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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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央依法治国办近日印发的《关于第一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地区和项目命名的决定》,济宁市“健全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从1847个市、县政府提报项目中脱颖而出,成为第一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项目。
济宁市聚焦法治政府建设领域的重点难点,持续推出改革创新举措,在国内首创了“1+4”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模式,即“全链条审核机制”和“立项预评、指标量化、全面审核、动态跟踪”的四审工作方法,严把立项关、起草关、会签关、审核关和施行关“五关”,全面提高文件制发质量,为新时代济宁法治政府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制度保障。“全链条审核机制”——探索创新,再造合法性审核工作流程;“立项预评”——文件审核关口前移,组织法律顾问、公职律师、专家学者对部门立项建议进行论证,出具预评估报告;“指标量化”——印发《送审材料明细表》《送审告知书》,明确送审应提报的7大类材料明细、30项具体指标,指导部门按程序规范开展工作;“全面审核”——为避免红头文件的任性和奇葩文件的出台,围绕“五个不得”“七个是否”的标准,组织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化解分歧;“动态跟踪”——对文件施行效果组织后评估,提出保留、修改、废止等意见,确保规范性文件的鲜活生命力。还通过建立“白皮书制度”,对规范性文件起草制定中存在的共性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针对性的意见建议,为相关部门制定规范性文件提供指导性意见和规范依据。2016年以来,济宁市人民政府共出台规范性文件106件,济宁市政府规章10件,没有出现任何问题,规范性文件质效齐升,全市行政机关运行的规范化、法治化水平全面提高。
原文链接:http://sft.shandong.gov.cn/articles/ch04171/202008/e9f0264c-b2bc-4d6d-b3ba-3eae7da81e4c.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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