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泰安市司法局按照省厅部署要求,紧密结合工作实际,采取多项措施,努力提升刑事法律援助水平。
全力推动认罪认罚法律援助工作
按照《关于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办理刑事案件的实施细则(试行)》要求,全面落实值班律师法律帮助制度,充分发挥法律援助工作在参与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工作中的重要作用,依法保障犯罪嫌疑人合法权益。与市检察院联合出台《关于刑事案件认罪认罚法律援助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了认罪认罚工作中法律援助的主要职能及值班律师的工作方式,健全完善了受理、指派、办理工作流程,有效推进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工作依法有序开展。
全面推进律师刑事辩护全覆盖工作
为进一步理顺工作流程,解决工作短板,联合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由各级法院分管院长、刑庭庭长,各级司法局分管局长、法律援助中心主任参加的全市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法律援助工作推进会,共同协商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理顺法院委托指派刑事法律援助案件工作流程,确保为当事人提供及时、高效的刑事法律援助服务。
加强刑事法律援助律师队伍建设
选取经验丰富的刑辩律师成立认罪认罚试点工作小组,甄选政治素质高、刑事业务能力强、执业操守优良的律师,建立刑事辩护法律援助律师专家库,由市法律援助中心统一调配刑事援助办案律师承办认罪认罚法律援助案件,对办案过程中发现问题及时同检察院沟通协调,探讨解决,不断完善认罪认罚法律援助工作流程,进一步提高案件承办水平。
畅通刑事法律援助申请渠道
将刑事案件被告人、羁押人等六类特殊人群,列入市政府实行告知承诺制改革试点工作范围,明确了刑事案件被告人、羁押人因经济困难申请法律援助,无法开具经济状况证明的,可用承诺书代替经济状况证明申请法律援助,简化了刑事案件法律援助申请手续,方便了刑事案件当事人,法律援助工作效率明显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