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政策法规网!
政策法规网

首页

当前所在:网站首页> 政策发布 >正文

《重庆市司法局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统筹营商环境创新试点法治保障工作方案》 政策问答

时间:2019-11-13 来源:重庆市司法局 作者:佚名 浏览量:

  文件全称及文号:

  《重庆市司法局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统筹营商环境创新试点法治保障工作方案》(渝司发〔2022〕8号)

  查阅地址:

  http://sfj.cq.gov.cn/zwgk_243/zfxxgkml/sflzyj/sfjqtwj/202204/t20220401_10579497.html

  政策问答:

  问:工作方案制定背景是什么?

  答: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营商环境建设,2021年7月召开了重庆市优化营商环境大会,印发了《关于持续营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的意见》,对优化营商环境提出了新要求;2021年10月,国务院印发《关于开展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工作的意见》,明确在6个城市开展营商环境创新试点,重庆作为中西部地区唯一城市入选,市政府印发了《重庆市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实施方案》,明确100个营商环境创新试点改革事项,并提出做好营商环境创新试点法治保障工作。同时,我市作为世界银行新一轮营商环境评估备选样本城市,对营商环境有了更高的要求。市司法局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要求,立足司法行政职能,从立法、执法、法律服务、法治宣传等方面持续发力,推动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制定了工作方案。

  问:工作方案明确的主要目标有哪些?

  答:全面落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各项要求,通过高质高效的制度供给、严格公正规范文明的执法、专业优质便捷高效的法律服务、精准有效及时管用的普法,对市场主体人身、财产权益实行全面平等保护,对市场管理行为实施有序制约,将社会经济交往的主要环节纳入法治化轨道,进而形成激发市场主体创新活力、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平等保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的制度化、系统化、规范化的法治氛围和社会意识,打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为我市建设国际一流营商环境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问:工作方案规定的主要任务有哪些?

  答:工作方案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聚焦制度供给稳企、依法行政护企、法律服务惠企、普法宣传助企“四大工程”,提出了15项重点任务60项具体举措。

  一是推行“制度供给稳企”工程,打造公平竞争的制度环境。工作方案提出了强化营商环境领域重点立法、保障创新试点于法有据、消除市场主体发展的政策壁垒、深入开展合法性审核和公平竞争审查、拓宽市场主体参与政策制定渠道、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加强政府守信践诺机制建设等7项重点工作任务,明确了完成《重庆市反不正当竞争条例》立法审查工作、推动出台《重庆市数据条例》、及时启动营商环境创新试点改革事项法律法规调整授权等24项具体举措。

  二是推行“依法行政护企”工程,打造严格规范的执法环境。工作方案提出了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充分发挥行政复议监督功能等2项重点工作任务,明确了推动建立健全跨部门、跨区域行政执法联动响应和协作机制、出台《行政处罚法适用指引》、建立健全各行业、各领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完善“免罚清单”制度、开展成品油非法经营打击整治、针对涉企行政复议案件中的普遍性、共性问题向相关部门制发建议书、意见书等9项具体举措。

  三是推行“法律服务惠企”工程,打造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工作方案提出了为市场主体提供精准化、精细化、品质化法律服务、提升市场主体公共法律服务的获得感、提升政务服务能效、健全市场主体矛盾纠纷诉前化解机制、强化涉企民商事仲裁功能等5项重点工作任务,明确了推动律师事务所与各级工商联及所属商会普遍建立联系合作机制、优化破产案件财产解封及处置机制、开展公共法律服务进园区进企业专项法律服务活动、优化律师事务所预核名管理、建立涉外商事一站式多元解纷中心、加快建设中国区域性国际化仲裁中心等26项具体举措。

  四是推行“普法宣传助企”工程,打造诚信守法的市场环境。工作方案提出深化涉及市场主体的法治宣传1项重点工作任务,明确了组织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法治宣传活动、推动有关单位将中小企业及投资者权益保护等相关法律法规纳入年度普法重点内容等措施。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国务院部门网站

外交部 国防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教育部 科学技术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 公安部 民政部 司法部 财政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自然资源部 生态环境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交通运输部 水利部 农业农村部 商务部 文化和旅游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退役军人事务部 人民银行 审计署 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国家原子能机构 国家核安全局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 国家体育总局 国家统计局

  

  地方政府网站

北京 天津 河北 山西 辽宁 内蒙古 吉林 黑龙江 上海 江苏 浙江 安徽 福建 江西 山东 河南 湖北 湖南 广东 广西 海南 重庆 四川 贵州 云南 西藏 陕西 甘肃 宁夏 新疆 香港 澳门 台湾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市政府部门网站

市发展改革委 市教委 市科技局 市经济信息委 市民族宗教委 市公安局 市民政局 市司法局 市财政局 市人力社保局 市规划自然资源局 市生态环境局 市住房城乡建委 市城市管理局 市交通局 市水利局 市农业农村委 市商务委 市文化旅游委 市卫生健康委 市应急局 市审计局 市政府外办 市国资委 市市场监管局 市体育局 市统计局 市扶贫办 市机关事务局 市金融监管局 市信访办 市人民防空办 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局 市林业局 市药监局 市知识产权局 两江新区管委会 万盛经开区管委会 高新区管委会 重庆经开区管委会 市供销合作社

  

  区(县)政府网站

万州区 黔江区 涪陵区 渝中区 大渡口区 江北区 沙坪坝区 九龙坡区 南岸区 北碚区 渝北区 巴南区 长寿区 江津区 合川区 永川区 南川区 綦江区 大足区 铜梁区 璧山区 潼南区 荣昌区 开州区 梁平区 武隆区 城口县 丰都县 忠县 垫江县 云阳县 奉节县 巫山县 巫溪县 石柱县 秀山县 酉阳县 彭水县

  

  其他网站

中国普法网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 版权声明

  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龙塔街道黄龙路4号 电话:023-67086186 邮编:401147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9:00-12:30,14:00-18:0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主办单位:重庆市司法局

  网站标识码: 5000000040 ICP备案编号:渝ICP备17014143号-4 渝公网安备 50011202502547号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政策法规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国信涉农资讯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政策法规网 www.zcfgw.org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69940054,010-80447989,监督电话:17276752290,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huanbaofzxczx@163.com  客服QQ:2834255374 通联QQ:34047331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