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构建妇女儿童援助体系 擦亮“五优五心”法援服务品牌
今年以来,为不断适应新时期妇女儿童维权新需求,烟台市法律援助中心坚持把妇女儿童作为重点服务对象,强化妇女儿童法援职能,健全完善妇女儿童维权机制,为全市广大妇女儿童提供优质、高效、及时、便捷的法律援助服务,全面擦亮“五优五心”法援服务品牌。据统计,今年上半年,全市法律援助机构共受理妇女维权法律援助案件1912件,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案件216件,提供有关妇女儿童咨询7035人次。
创新服务方式,通过不断提升法律援助窗口服务水平、改造升级“12348”法律服务热线平台、开通“法律援助”在线申请平台,为妇女儿童提供了实体窗口、热线平台和互联网“三位一体”的法律援助服务模式;健全服务网络,依托市、县两级法律援助服务大厅,在全市13个县市区全部成立“妇女法律援助联络室”,将法律援助服务触角向乡镇、村居(社区)延伸,实现乡镇有“站”、村里有“点”,建立起“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妇女儿童法律援助维权网络体系,全方位、多平台畅通妇女儿童维权通道。 本着 “应援尽援、速援优援”的工作原则,对前来咨询法律问题或申请法律援助的妇女儿童,做到优先接待、优先解答、优先受理。开辟妇女儿童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取消法律援助事项范围限制,降低法律援助门槛,简化办理程序,对于因疫情影响无法及时提供经济困难证明等申请材料的,启动容缺办理机制和个人经济困难声明制度,实行先受理指派后补办手续,对资料齐全、案情清晰的申请即时受理、及时指派,确保妇女儿童法律诉求第一时间响应,第一时间受援。 选取了部分热心妇女、未成年人维权事业,业务能力强的律师,分门别类,建立了妇女儿童专项法律援助律师库。同时结合不同案件的特点,特别是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选派执业经验丰富、业务精通、责任心强律师办理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案件,并对案件办理过程实施全程跟踪、监督,对妇女、未成年人维权中出现的疑难复杂问题,及时组织专家团成员进行讨论指导,进一步提高妇女、未成年人维权案件的办案质量和妇女、未成年人受援人的满意度。 充分结合“法律六进”等普法活动和“三八维权月”“六一儿童节”等时间节点,积极开展妇女、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宣传教育咨询活动,发放《妇女维权手册》《未成年人维权手册》《山东省法律援助条例》等宣传资料,免费提供家暴、婚姻、未成年人抚养、保险待遇纠纷等法律问题的咨询服务,有效提升法律援助的公众知晓率和群众满意度。依托“烟台司法”等新媒体平台及各类实体宣传阵地,广泛宣传《妇女权益保障法》《婚姻法》《反家庭暴力法》等法律法规,提高妇女儿童的依法维权意识,在全市上下营造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浓厚社会氛围。
原文链接:http://sft.shandong.gov.cn/articles/ch04171/202006/1ab707d2-c4be-4cb3-b00e-c14ff72f4728.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