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尤溪法院审执联动成功化解两起"家事"纠纷

时间:2019-11-13 来源: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浏览量:

  

  近日,尤溪县人民法院审判法官与执行法官协同配合,对涉及同一“双方当事人”的两起案件一起办理,最终成功化解因家事引发的两起纠纷,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据悉,张某与陈某原系夫妻关系,共育有三个子女。2019年,双方在法院调解下离婚,由张某负责抚养张某甲、张某乙,陈某负责抚养张某丙,抚养费各自负担,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购买的房子归张某所有,张某分期补偿陈某7万元。

  离婚后,因张某未按约定时间支付陈某补偿款,2021年陈某向法院申请执行,张某表示要负担三个孩子的抚养费,暂时无力支付陈某补偿款,陈某表示同意张某有能力时再支付补偿款。2024年2月,陈某向法院申请恢复对张某的执行。同时,因张某丙的上学户口问题,张某也将陈某诉至法院,要求变更张某丙的抚养权,并支付多年来其父母帮助陈某抚养孩子的抚养费。

  在案件恢复执行审查中,执行法官发现该案件当事人不仅涉及离婚时的经济纠纷,还存在因孩子抚养权、抚养费新引发的家事纠纷。如若简单地就案办案,直接按照程序执行,只会加深双方的冲突,无法将矛盾纠纷彻底化解。

  执行法官遂与审判法官沟通两起案件的案情,分别通过电话沟通、家庭走访的方式从双方亲友了解相关情况。原来,张某与陈某离婚后,双方因工作原因,三位孩子都由爷爷奶奶抚养,感情很深。法官们便以此为切入点,向双方打出“感情牌”,分别对张某、陈某释法明理,分析利弊,双方也逐渐认识到和解才是彻底解决纠纷的最佳方案。

  通过审、执法官的努力,在亲情的感化和法律的威慑下,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一致意见,陈某自愿放弃部分补偿款,并由张某直接负责抚养三位孩子,张某也当场支付剩余补偿款,审执两案得到圆满解决。


原文链接:https://fjfy.fj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4/03/id/783640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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