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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动执行 安商惠企 ——三明市沙县区人民法院跑出执行“加速度”

时间:2019-11-13 来源: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浏览量:

  

  服务大局义不容辞,保障发展责无旁贷。近年来,三明市沙县区人民法院找准司法服务着力点和切入点,在执行领域精耕细作,注重能动执行,始终坚持强制执行和善意文明执行同向而行、同频共振,实现依法执行与服务大局、促进发展相统一,为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高效执行有速度

  助企业快速回笼资金

  “这笔债权是我们公司上年度的经营收入,对公司后续的发展极其重要。”2023年5月,申请执行人福建某科技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来到沙县法院。

  原来,申请执行人福建某科技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宜兴市某科技有限公司、江苏某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经法院判决,应支付货款207万余元及相应违约金。申请执行当日,申请执行人提交报告称,由于该公司为沙县一高新技术企业,其债权更事关公司存亡。

  对此,沙县法院高度重视,迅速启动涉企快执机制,根据财产线索,立即前往安徽提取被执行人到期收入,20天内顺利执行到位210万余元,案件执行完毕。

  该案的高效执行,是沙县法院有效保障民营企业快速回笼资金,护航企业健康发展的一个缩影。2023年,沙县法院聚焦企业资金周转等企业发展问题,建立“快立、快执、快结”机制,开辟涉企“速执”绿色通道,多次开展“惠民暖企”专项执行行动,积极为企业纾难解困,助力30余家企业高效回笼资金5000万余元,实实在在为企业解决燃眉之急。

  跨省拘留有力度

  精准打击促诚信经营

  “法官你好,我们愿意替李某还款,能不能再帮忙联系一下某重型机器有限公司的负责人呢?”2023年7月,执行法官肖瑞沛接到被执行人李某家属来电,表示愿意与申请执行人某重型机器有限公司再次商谈还款方案。

  某重型机器有限公司与李某的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李某应按调解书分期支付货款16万余元。奈何调解书生效后,李某却“人间蒸发”,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还款义务。

  近日,肖瑞沛接到线索反馈,了解到李某在安徽省合肥市某公司上班。为维护企业合法权益,肖瑞沛赶赴安徽开展执行行动,同时经多方调查,在合肥市郊区某工程项目部找到李某,并将其拘传至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

  其间,李某仍以各种理由推脱履行,沙县法院决定对其采取异地司法拘留措施。

  在执行高压态势下,李某家属于次日主动联系肖瑞沛,这才出现了之前的一幕。最终,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得到申请执行人的充分肯定。

  2023年以来,沙县法院持续加大涉企案件的执行力度,充分运用拘传、拘留、强制处置、追究拒执罪等执行措施,精准打击规避执行等拒执行为,着力兑现“真金白银”,助推诚信兴商环境。

  执前和解有温度

  案未立事已了效果好

  沙县某装备有限公司因欠上海某科技有限公司货款270万余元未还,2023年9月,上海某科技公司遂诉至法院。判决生效后,上海某科技有限公司申请强制执行。经查,该案审理期间,上海某科技有限公司诉讼保全冻结了沙县某装备有限公司银行存款人民币270万余元。

  执行法官考虑到沙县某装备有限公司为一家信誉良好、经营正常的民营企业,为尽量减少案件立案执行后对企业带来的不利影响,迅速将该案纳入执前和解程序。

  经了解,沙县某装备有限公司有还款意愿,只是目前公司资金周转困难,只能用法院冻结的银行存款来偿还债务。执行法官第一时间组织双方协商,通过释法析理,告知转移财产的法律风险,着力消除申请执行人思想顾虑。

  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方案:即由上海某科技有限公司申请解除财产保全,沙县某装备有限公司亦如约还款,实现案未立、事已了的良好效果。

  2023年,沙县法院坚持针对企业涉执的案件,秉持善意文明执行,寻找涉企执行“最优解”,充分发挥执前和解机制,执前做好尽调,对不进入执行程序即可能化解的案件,迅速组织执前和解,加强沟通协调和释法析理,为9家涉案企业争取了充分的缓冲时间,成功执前化解涉企纠纷15件。

  


原文链接:https://fjfy.fj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4/01/id/778917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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