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域聚力平安“界” 实干担当护种“兴” 闽赣两省三地十一县法院服务保障种业振兴司法协作工作座谈会召开
时间:2019-11-13
来源: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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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闽赣两省三地十一县法院服务保障种业振兴司法协作工作座谈会在建宁县召开,成功签署《闽赣“3+11”法院服务保障水稻种业振兴发展司法协作框架意见》(以下简称《框架意见》),有效破除闽赣地域“边界”,畅通沟通协作渠道。
会上,闽赣三地十一县法院共同签署《框架意见》。签署后,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江西省抚州中院、赣州中院,建宁法院及江西省宜黄法院、宁都法院围绕服务保障种业振兴司法协作依次作交流发言。
当天,与会人员前往建宁法院种业巡回审判专庭、建宁县公共法律服务共治中心实地走访调研,并观看三明法院司法服务保障种业振兴宣传片《护种安粮》。
跨域聚力平安“界”,实干担当护种“兴”。福建高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王珩表示,福建法院将进一步拓展司法服务保障水稻种业发展的思路和创新举措,为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贡献更多法院智慧和力量。要坚持政治引领,强化大局意识,切实增强做好生态环境审判工作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与审判自觉;要坚持问题导向,深化涉种业纠纷跨域立案、审理、执行、诉源执源治理等方面协作配合,为闽赣种业振兴提供全方位司法服务和保障;要坚持改革创新,形成跨区域、多主体参与的协同治理合力,努力构建闽赣两省种业法治保护大格局,打造司法护航种业振兴跨省协作样本。
三明中院党组书记、院长陈枫指出,三明法院将以此次会议为契机,乘势而上、积极作为,共同推进跨区域联动协作,进一步发挥区域生态司法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推动农业农村现代化的重要作用,不断开创闽赣边界生态司法保护工作新局面,为闽赣边界更高质量一体化绿色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原文链接:https://fjfy.fj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3/12/id/771046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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