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政策法规网!
政策法规网

首页

当前所在:网站首页> 智慧防护 >正文

厦门海事法院出台12条意见护航民营经济发展壮大

时间:2019-11-13 来源: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浏览量:

  

  10月23日,厦门海事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厦门海事法院关于强化海事司法服务保障 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工作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提出贯彻落实措施,充分发挥海事审判职能,提升海事司法服务保障成效,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

  《意见》分为四大部分12条内容,分别从找准服务保障切入点、严格公正司法、着力能动司法、提升审判执行质效等几个方面对审判执行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对中央、省委、市委和上级法院的工作部署作了落实和细化。

  《意见》强调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新时代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重要意义,要增强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将依法保障民营企业合法权益、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抓实抓好。

  《意见》明确要妥善审理海事海商案件,切实保障民营企业的合法交易;加强海事行政审判,切实维护民营企业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加强涉外海事审判,切实助力民营企业开展国际化经营;加强诉讼诚信建设,有效遏制虚假诉讼。

  《意见》要求要持续完善多元解纷体系,要努力实现“审理一案,治理一片”,要积极推进司法成果惠民利民,要提高审判效率,坚持善意文明执行,完善信息化诉讼服务。

  发布会还发布了一批厦门海事法院服务保障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典型案例。

  近年来,厦门海事法院围绕“公正与效率”题,狠抓主责主业,以审判理念现代化为引领,推进海事审判工作现代化,通过打造一个个海事审判精品案例,有力提升海事司法的社会公信力、增强海事司法服务保障作用。

  


原文链接:https://fjfy.fj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3/10/id/7594485.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政策法规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国信涉农资讯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政策法规网 www.zcfgw.org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69940054,010-80447989,监督电话:17276752290,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huanbaofzxczx@163.com  客服QQ:2834255374 通联QQ:34047331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