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潭法院与厦门大学法学院举行院校共建暨涉台文物文化遗产保护合作备忘录签约仪式
时间:2019-11-13
来源: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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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平潭综合实验区人民法院与厦门大学法学院举行共建签约仪式,并共同与实验区人大工委、实验区检察院、实验区旅游与文化体育局、平潭国际南岛语族考古研究院签订涉台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合作备忘录。
会上,厦门大学法学院同平潭法院签订共建合作协议,并就“法治教育实践基地”授牌。区人大工委、平潭法院、平潭检察院、区旅游与文化体育局、厦门大学法学院、平潭国际南岛语族考古研究院等6家单位就涉台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合作达成共识,并签署合作备忘录。
据介绍,此次院校共建协议、涉台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合作备忘录的签订,是促进法学理论研究与司法审判实践深度融合的重要举措,是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的有益尝试,也是推动福建全域建设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的创新成果。接下来,实验区法院在各家共建单位的协力推动下,在厦门大学法学院的法学教育资源和理论研究能力支持下,做强做优涉台文物和文化遗产司法保护特色品牌,增进两岸同胞心意相通、心灵契合,持续推动两岸融合发展走远、走长。
会后,厦门大学法学院朱晓勤副院长以《海洋环境公益诉讼进展》为题,为全院干警作辅导讲座。
原文链接:https://fjfy.fj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3/12/id/772654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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