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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击一线 为民解忧 周宁法院邀请人大、政协入驻执行服务中心,探索执源治理新路径

时间:2019-11-13 来源: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浏览量:

  

  “感谢法院和人大代表的耐心调解,我的钱终于要回来了。”近日,在周宁县人大代表陈家成的协助下,周宁法院顺利执结了一起合伙合同纠纷。看着被拖欠近一年的款项终于到账,申请执行人握着人大代表的手激动说道。

  许某系某速递公司负责人。2018年3月,吴某与许某达成合作协议,约定许某将该公司周宁县某片区快递业务交由吴某办理。吴某向许某支付40000元货物风险保证金。

  2022年8月,双方因故停止合作,并确认未退还的货物风险保证金与加盟费合计为40000元,该公司现经营者江某就该项货物风险保证金、加盟费与派件费承担连带保证责任。调解协议达成当天,许某向吴某支付15000元货物风险保证金,但此后,许某、江某都未返还剩余款项,吴某遂诉至法院。

  经审理,法院依法判决许某偿还吴某欠款25000元,江某对前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可判决生效后,许某、江某均未履行还款义务,吴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受理后,案件承办人便从多方面进行释法说理,劝导双方换位思考,相互理解,但收效甚微,双方始终无法达成执行和解。获悉这一情况,当日在周宁法院执行服务中心值班的人大代表陈家成主动介入调解工作。“我以前也承包过快递业务,了解这个行业的不易。一个驿站往往只有一个人负责,工作量大不说,利润也非常低,大家赚的都是辛苦钱。”站在双方的角度,陈家成劝说许某、江某多换位思考,以和为贵;同时征求吴某意见,在许某、江某积极履行还款义务的前提下,能否适当减少一部分金额。

  最终,经过多番沟通和协商,双方当事人都放下心结,握手言和,达成执行和解。在执行和解协议签订后,被执行人江某主动履行双方约定金额21000元。至此,本案得以圆满执结。

  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入驻法院执行服务中心,参与执行调解和督促,是周宁法院在设立代表委员联络站的基础上,对执源治理的又一次探索。

  “人大代表参与案件调解,充分利用了身份的特殊性,更容易让当事人信任和依赖,减少了当事人的抵触情绪,有利于化解矛盾和劝导当事人,从而提升调解效率。法院在解决问题的同时,公开接受监督,提高了群众的满意度,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周宁法院执行局局长凌建勇说。

  下一步,周宁法院将继续打好能动司法“组合拳”,跑出案件办理“加速度”,为当事人提供化解矛盾纠纷,解决利益诉求的多元化渠道,最大限度兑现当事人的胜诉权益,让公平正义更加可触可感可及。


原文链接:https://fjfy.fj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3/08/id/745593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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