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知产”变“资产” ——平潭综合实验区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纪实
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近年来,平潭法院坚持“以创新保护创新”工作理念,守正创新、敢为人先,护好实验区创新创造创业“一池春水”。2020年至2022年,共审结各类知识产权案件252件,调撤率41.4%,息诉服判率82.8%。2022年福建高院授权平潭法院开展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刑事审判“三合一”工作以来,平潭法院依法加大对知识产权犯罪惩治力度,分别对39名被告人判处9个月至8年不等有期徒刑,涉案金额达4174.75万元,处理涉案假茅台酒369瓶、假烟206229条,判处罚金累计331万元。
平衡各方权益,助力中小微企业健康发展
“经营者们都心领并感激,平潭法院判决的‘力与美’已经跨越海岛、传达八闽,一定会或多或少影响神州大地。”2022年3月,平潭法院自由贸易区法庭收到了一封来自平潭KTV经营者寄来的感谢信。
事情还得追溯到2021年7月,平潭多家KTV因侵害作品放映权被告到平潭法院。
“我们这种‘夕阳产业’本来就生存困难,现在疫情形势严峻,又是停业又是限制容纳人数,如果你们都‘一刀切’判处高额赔偿,让我们怎么活?”平潭十几家KTV经营者一夜之间全成了被告,本就经营困难的他们一筹莫展。
如果一味按照传统的侵权歌曲数作为赔偿计算标准,能否客观反映当事人侵权行为严重程度,反映出权利人损失?平潭当地KTV行业如何进行更加规范的管理?
为了更好平衡双方利益,推进音像行业规范管理,平潭法院积极向福建高院请示沟通,探索参照版权许可使用费,并综合考虑地方经济发展、疫情对经营的影响程度等因素依法全面计算赔偿数额,在判决侵权人承担责任同时,促进卡拉OK中小微企业健康发展。上述赔偿数额计算方式被闽东北六地市法院认可,并被写入《福建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状况(2021)》。
为了能在“专”字上提高效率,平潭法院着力构建案件审判专业化、信息化的审判体系,通过专案专审、借智借力,推进繁简分流、快慢分道,大大提升了司法质效。特别是疫情期间,依托“互联网+审判”“云上法庭”开展线上审判工作,案件线上开庭适用率达95.6%,平均审理周期缩短至29.8天,让人民群众真真切切地感受到司法“速度”与“温度”。
协同高效平等,保护台胞台企合法权益
某品牌味精颇受平潭群众的欢迎,就连农村酒席伴手礼都用上了该品牌味精。市场价格透明,加上利润越来越低,于是黄某某寻思做起了该品牌味精生意,在“特殊”渠道,以明显低于市场价格批量购买,并分销给平潭当地食杂店。
“其实我们有怀疑过,但价格实在太便宜,之前卖也没啥问题,真是昏了头!”食杂店老板龚某某后悔莫及。
因涉案金额大,平潭法院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分别判处黄某某、龚某某三年、九个月(缓刑一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没收涉案假冒味精。同时考虑到食杂店老板龚某某仍可能在缓刑考验期内从事相关经营活动,为此平潭法院发出首例禁止令,禁止龚某某在缓刑考验期内从事食品类销售经营活动,以司法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品牌味精系列案件的审理,是平潭法院以创新保护创新的生动实践。2022年2月17日,平潭法院联合平潭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安局、检察院等部门建立知识产权协同保护机制,积极推动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刑事审判“三合一”,并依托定期召开联席会议机制就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实践中发现的问题积极进行协商、协调、协同解决。
“品牌味精系列案件处理过程中,我们依托知识产权协同保护机制多次召开联席会议,就案件审理证据标准、处理尺度及行政执法与司法审判的有效衔接等进行研讨,通力合作,推动了品牌味精系列案件的高效妥善处理,为以后类案处理探索出全新路径。”平潭法院自贸法庭高法官说道。
在刑事案件之外,平潭法院还在行政处罚、行政调解及司法确认中作出有益探索。与平潭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全省率先推出“三同步”工作指引,同步组织行政调解、同步进行违法行为综合评判、同步审查作出司法确认,全省法院首起涉台知识产权行政调解司法确认系列案件实现了协同处理、高效办理、诉源治理,有效解决了权利人维权难等问题。刑事惩罚、行政处罚、行政调解及司法确认多管齐下,形象生动地绘制出“以创新方式保护创新”的平潭样本。
聚焦文旅升级,助力国际旅游岛建设
2022年5月,一场篮球联赛在平潭举办在即,中国摄影协会会员发现户外篮球承办方未经许可大量使用其摄影作品,准备组织其他会员收集证据集体起诉。
为了保证篮球比赛顺利进行,服务保障国际旅游岛赛事品牌建设,得知该消息的平潭法院自贸法庭陈法官心想,“有纠纷不代表就是坏事,平潭旅游的发展离不开摄影家的精美照片。何不借此机会,推进双方合作携手为平潭旅游出力。”秉着将矛盾纠纷及时化解在源头的理念,陈法官通过多种方式主动联系相关当事人及主管单位,最终通过诉前调解的方式高效化解矛盾纠纷,并推动双方就后期赛事活动达成初步合作意向。
当然,这项工作并没有画上句号。针对调解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平潭法院及时发出《关于规范摄影作用使用、传播 保护著作权人合法权益的司法建议》,联合区旅游文体局等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对摄影作品保护的倡议书》,开展《法护文旅,知识产权保护正当时》专题讲座,推动知识产权侵权者向知识产权保护宣传者、践行者、推动者转变,该案司法建议也入选全省法院十大精品司法建议。
在产业发展上,平潭法院立足平潭综合实验区发展实际和产业特色,利用法官工作室、离岛法律服务点,座谈走访、部门联动,深入调研平潭对台中药材交易中心、平潭台农种植园区等地,形成《平潭对台中药材交易中心建设及司法保护情况调研报告》,共同签署《保护种业知识产权 打击假冒伪劣套牌侵权 营造种业振兴良好环境的实施方案》,进一步加强中医药、种业领域知识产权保护。
风好正是扬帆时,策马扬鞭自奋蹄。平潭法院将坚持知识产权强国强省战略,秉承“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理念,争优争先争效,以“公正司法、保护产权”促进创新,以“高效司法、惩治侵权”促进创造,以“权威司法、弘扬法治”促进创业,为平潭“一岛两窗三区”建设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法治环境和社会环境。
原文链接:https://fjfy.fj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3/05/id/7294394.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