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司法厅安排部署2020年度“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律师志愿者招募选拔工作
“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是由司法部、团中央发起,通过在全国范围内招募志愿者,每年为无律师县及中西部律师资源严重短缺的地区派遣一名律师和一名大学生志愿者(或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参与当地法律援助工作的志愿者行动。近年来,陕西省广大律师积极报名、踊跃参加,20余名律师参加1+1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涌现出了一批优秀律师志愿者,为满足中西部地区困难群众法律援助需求,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得到司法部、服务地党委政府和群众的充分肯定,树立了陕西律师的良好社会形象。
4月1日,陕西省司法厅、省律师协会联合印发《关于做好2020年度“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律师志愿者招募选拔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做好2020年“1+1”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律师志愿者招募选拔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通知》指出,开展“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其目的就是扩大法律援助范围,提高援助质量,让符合条件的公民获得及时有效的法律帮助,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律师志愿者要发挥传帮带作用,为服务地培养法律服务人员,切实解决服务地法律服务人才短缺问题。按照司法部扩大报名基数的精神,今年我省拟招募16名律师作为法律援助志愿者参加“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候选人。
《通知》明确,律师志愿者招募条件,一、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法治。讲政治,重自律,热心公益,有奉献精神;二、取得律师执业证书,并执业三年以上,具有独立处理法律事务的经验和能力;三、工作敬业,责任心强,善于沟通,理性对待冲突和纠纷;四、无酗酒、赌博等不良习惯,无行政处罚或行业处分等不良记录;五是身体健康,年龄在25—55岁之间(有特殊经历者可酌情放宽)。
《通知》指出,根据《“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2020年度实施与管理办法》规定,志愿者服务期限为1年。在服务期内,每名律师志愿者每年至少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5件,开展法律讲座和普法宣传工作,当好当地党委和政府的法律顾问参谋助手,为依法行政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原则上不安排律师志愿者在本省区内服务。有语言和生活习惯特殊要求的,可酌情考虑。
《通知》明确,律师志愿者各项政策待遇均按《关于组织开展“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的通知》文件执行。服务于新疆、青海、甘肃的律师志愿者,每人每月补贴各类费用3800元,服务于其他地区的律师志愿者,每人每月补贴各类费用3300元。服务于新疆、青海、甘肃的律师志愿者增加高原费用补贴每人每年1.5万元。律师志愿者在志愿服务期间免交律师协会会费。律师志愿者服务期满后,陕西省律师协会为每人每年补贴不低于3万元的生活补助。
《通知》要求,要注重示范引领,中共党员律师、担任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的律师,律师协会评选表彰的历届优秀律师,律师协会会长、副会长、监事长、常务理事以及知名律师等应当发挥表率作用,积极组织、动员支持本所律师参与“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为。在“1+1”行动中表现突出的律师志愿者,各地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要在本系统评先评选中优先考虑,并积极推荐其参加劳动模范、道德模范或者其他形式的评选表彰。优先安排律师志愿者参加各类培训学习和调研参访等活动。
原文链接:http://sft.shaanxi.gov.cn/gk/zcfg/zcjd/tbj/30117.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