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印发《中央扫黑除恶督导反馈问题整改方案》
近日,中共陕西省委办公厅、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中央扫黑除恶督导反馈问题整改方案》(以下简称《整改方案》)并发出通知,要求各级党委政府和各有关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明确了总体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措施责任,严肃认真抓好整改,确保反馈问题全清零、整改任务全见底。认真落实“五个再一遍、三个大起底”“一个重攻方向”等要求,持续加压发力,强弱项、补短板,不断掀起一波又一波强大攻势,进一步推动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
明确了工作任务
一是在政治站位方面,各级各有关部门党委(党组)要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指示作为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把专项斗争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每季度至少研究部署1次,及时解决重大问题。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专项斗争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和平安建设考评体系,将考核结果作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切实履行专项斗争主体责任,进一步压实各级党政主要负责同志的第一责任、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的牵头抓总责任、政法机关主要负责同志的直接责任和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齐抓共管责任,坚决解决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
二是在依法严惩方面,加强对全国扫黑办12337智能化举报平台的宣传,畅通各类举报受理渠道,动员群众积极参与和支持专项斗争;严格落实涉黑涉恶线索摸排、研判、核查、签字背书、举报奖励等制度和对举报人、证人及其近亲属保护措施;坚持实事求是,严格依法办案,严把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所有涉黑案件和重点涉恶案件由省检察院监督把关,其他涉恶案件由各市检察院监督把关,省法院切实加强对各级法院审理涉黑涉恶案件具体业务的监督指导;对重大涉黑涉恶案件依法采取提级管辖、异地管辖等措施,提高办案质效;依法及时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综合运用追缴、没收、判处财产刑以及行政罚款等多种手段,铲除黑恶势力经济基础;深入开展“三秦飓风2019”财产刑专项执行行动;全面落实挂牌督办和领导包案制度。
三是在综合治理方面,深入摸排问题线索,扎实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切实整治行业乱象;针对存在问题,不断完善市场准入、监督检查、规范管理等常态化监管机制,最大限度挤压黑恶势力滋生空间;建立行业部门专项斗争进展情况通报制度和重点行业治乱满意度测评制度;对查处的涉黑涉恶案件进行梳理分析,对发现的监管漏洞和问题隐患,通过风险提示函、司法建议书、检察建议书等形式,向行业主管部门提出整改建议。
四是在深挖彻查方面,对中央督导组移交的问责建议清单中列举的15个问题,要深入调查、厘清责任,依法依纪处理,进行严格问责;进一步健全完善涉黑涉恶腐败问题和“保护伞”移送反馈机制,确保问题线索快速移送、高效核查、及时反馈;严格落实“两个一律”“一案三查”要求,坚持查办案件与查处“保护伞”同步进行,对每起涉黑涉恶案件都深挖其背后的腐败问题和“关系网”“保护伞”;各市(区)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包抓重点案件的查办工作。
五是在组织建设方面,以县(市、区)为单位,集中整顿软弱涣散村(社区)党组织,对黑恶势力、宗族势力、宗教势力干扰渗透和社会矛盾问题突出的地方,由县(市、区)和乡镇(街道)领导干部蹲点包村抓整顿;深入开展村(社区)“两委”班子和主要负责人是否合格大起底,及时清理不符合条件人员,补齐配强“两委”班子,大力提升“一肩挑”比例。六是在组织领导方面,由各级党委政法委牵头,深入整治对黄赌毒和黑恶势力听之任之、失职失责甚至包庇纵容、充当“保护伞”问题;严格落实办理涉黑涉恶案件沟通协商机制,加强对案件侦查、起诉、审判工作的衔接沟通,形成快侦、快捕、快诉、快审、快判工作格局;进一步加大经费支持力度,加强对扫黑除恶专项经费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为专项斗争提供有力保障。
明确了工作要求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督导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工作在省委统一领导下,由省委和省政府负总责,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牵头督促落实。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把整改工作作为严肃的政治任务,逐级压实责任。
二是认真整改落实。对中央督导组情况反馈会后移交的35个问题,要立行立改,确保如期完成整改任务;对督导期间指出的61个具体问题,基本整改到位的,要进行“回头看”;尚未整改到位的,要扭住不放,确保见底清零。
三是坚持边改边建。以整改工作为契机,健全完善各项工作机制,坚决打好扫黑、除恶、打伞、破网、断财、反腐、治乱、基层建设“八位一体”总体战;扎实开展“无黑无恶”创建试点工作,及时总结推广经验,建立“黑不生、恶不出”的长效机制。
四是严肃工作纪律。认真做好整改工作,对消极应付、敷衍塞责、推诿扯皮、弄虚作假、不作为慢作为的,严肃追责问责;加强对相关舆情的监测和引导,及时发现和处置有害信息,弘扬正能量;按时报送工作进展情况,重要情况及时报告。
原文链接:http://sft.shaanxi.gov.cn/gk/zcfg/zcjd/sbj/30041.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