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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举行《陕西省地震预警管理办法》例行吹风会

时间:2019-11-13 来源:陕西省司法厅 作者:佚名 浏览量:

   5月7日,陕西省人民政府举行政策例行吹风会,会议对《陕西省地震预警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进行了深入解读。陕西省地震局副局长王彩云,省司法厅立法三处副处长蔡军,西北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副教授代水平以及省地震专家出席介绍《办法》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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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地震局王彩云副局长主要对《办法》的出台背景、意义进行了介绍,她指出,《办法》的出台,是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推进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的重要举措,也是规范地震烈度速报与预警工程项目建设和发挥地震预警减灾实效的法制保障。她表示,为了确保地震预警系统建成后充分发挥作用,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及时做好地震灾害防范和应急处置,学校和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水库、高铁、化工等生命线工程等都应该建设相应的地震预警信息接收和播发技术系统以及应急处置机制,平时按照地震应急预案做好演练,震时有针对性地采取紧急处置措施,进行应急避险。

   省司法厅蔡军副处长表示,“地震预警系统统一规划、地震预警信息统一发布”是《办法》的核心内容,省地震工作主管部门负责全省统一的地震预警系统的规划建设,地震预警信息由省地震工作主管部门通过省地震预警系统统一发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社会发布地震预警信息。他还强调,《办法》用约四分之一的篇幅明确了政府、部门、组织和个人的法律责任,对于违反规定的行为做出了详细的处罚规定,确保《办法》得到有效的贯彻实施。省地震局专家对地震预警及地震应急避险的相关科普知识进行了详细的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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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震预警是在地震发生后,根据观测到的地震波初期信息,快速估计地震参数并预测对周边地区的影响,抢在破坏性地震波到达之前,发布地震动强度和到达时间的预警信息。《办法》于2018年11月12日经省政府第17次常务会审议通过,2019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我省是全国第五个完成地震预警立法工作的省份。《办法》重点对地震预警系统的规划建设、运行管理、地震预警信息的发布与响应、应急处置、保障措施等方面进行了规范,明确了政府、部门、组织和个人的法律责任,为建立分工合理、职责清晰的地震预警管理体系提供了有力的依据。

   据悉,陕西省地震预警项目于2018年7月正式启动建设,2022年试运行并实现设计目标。项目建成后,将在全省范围内提供分钟级地震烈度速报和重点预警区秒级地震预警服务,能够争取到宝贵的时间,为公众逃生避险、重大工程紧急处置提供信息服务,有效减少地震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

  

  

  

  


  


原文链接:http://sft.shaanxi.gov.cn/gk/zcfg/zcjd/sbj/30009.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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