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政策法规网!
政策法规网

首页

当前所在:网站首页> 举案说法 >正文

最高法发布人民法院妥善化解灾后矛盾纠纷典型案例(五)

时间:2019-11-13 来源: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浏览量:

  

  案例5: 李某、洪某与献县某塑料编织袋厂定作合同纠纷案

  

  基本案情

  

  2023年7月,河北省献县某塑料编织袋厂与李某、洪某等批发商签订了塑料编织袋定作合同,约定献县某塑料编织袋厂为李某、洪某等生产一批塑料编织袋,定作费用十万余元。献县某塑料编织袋厂坐落于献县洪泛区某村庄内,因洪灾停工停产,导致定作合同不能按期履行。批发商李某、洪某比较急切,表示订单延误给其造成一定经济损失,并声称将不再与该厂合作。献县某塑料编织袋厂负责人向河北省献县人民法院洪泛区“司法服务专班”工作人员反映,该厂雇佣的工人都是附近村民,为配合转移避险工作,工人全部转移安置,不能正常上班,导致停工停产,害怕对方起诉要求解除合同并赔偿损失,担心因此造成客户流失、影响生产经营。了解情况后,献县法院法官当即给两位批发商致电沟通,说明洪泛区实际情况,讲解民法典有关规定,分析法律风险和诉讼成本,希望李某、洪某等人帮助工厂渡过难关。经过充分的法律解读和沟通解释,李某、洪某表示同意将订单交货日期延后,也愿意继续保持合作关系。经回访了解到,献县某塑料编织袋厂负责人表示工厂已经恢复生产,与李某、洪某等定作户未产生后续纠纷。

  

  典型意义

  

  本案中人民法院抽调员额法官和部分干警成立洪泛区“司法服务专班”,本着防范胜于补救的理念,深入开展对泛区企业的走访调研活动,排查矛盾纠纷隐患,做好法律宣传和政策宣讲,了解企业司法需求,提供“点对点”司法服务,助力企业恢复生产,优化泛区营商环境。人民法院坚持能动司法,把司法服务职能向前延伸,做实诉源治理工作,系统走访排查矛盾纠纷隐患,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努力从源头上予以化解,助力洪泛区优化营商环境。

  

  

  


原文链接:http://scfy.scssfw.gov.cn/article/detail/2023/10/id/7565766.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政策法规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国信涉农资讯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政策法规网 zcfgw.org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69940054,010-80447989,监督电话:17276752290,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第二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
邮箱:huanbaofzxczx@163.com  客服QQ:2834255374 通联QQ:34047331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