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好的打卡300天就返3000元 小伙网购VR设备遭遇返现难
“打卡100天有惊喜,打卡300天保底返现3000元”,这是某VR商家在某网络购物平台上的宣传广告。在诱人广告的吸引下,家住南通通州兴仁的小李入手购买了一台VR设备。但当小李真正完成300天打卡后,商家却迟迟不肯兑现承诺。一气之下,小李将网购平台告上法庭。近日,在南通通州法院的调解下,小李终于如愿拿到了返现款。
原告小李原本想购买一台VR设备,当看到某商家承诺返现的广告后,更是心动不已,立刻网购了一台。可是收货之后,该VR设备的重量、清晰度、玩法与小李的预期存在一定差距,但一想到只要打卡300天就能返现3000元,几乎相当于免费得到一台VR设备,小李便没有申请退货或者更换。
此后,小李便开始按照商家的活动规则每日按时打卡,一天都不曾落下。终于等到打卡300天,小李根据商家的要求提交返现申请,商家告知其需要等待2个月审核。2个月之后,小李再次与VR商家客服联系,客服却多次以系统调整、技术修复等理由拖延。无奈之下,小李又与网络购物平台进行沟通,但购物平台让小李自行联系品牌商家处理,在多次与商家和购物平台交涉无果之后,小李一纸诉状将网络购物平台诉至法院。
受理该案后,法官助理王禹第一时间与网络购物平台取得联系了解相关情况。平台表示,小李诉状中所称的虚假宣传并不属实,相关设备并不存在虚假宣传的内容,打卡返现活动系VR设备商家自行设定,应当由VR商家负责返现。
王禹遂联系VR商家进行协调,经过多轮释法说理,VR商家同意将承诺的返现发放到小李的账户,小李也在第一时间收到了相应的返现。法院干警还就虚假宣传等问题向小李进行了一一回应和解答,小李表示认可和理解,并最终撤回起诉,至此该案得到圆满解决。
法官提醒,诚实信用原则是一切市场活动参与者都应当遵循的基本准则,也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组成部分,不管是线下消费还是网络消费,都应当遵守。商家在承诺打卡返现优惠或者其他促销活动时,应当诚信经营,重视品牌形象及市场口碑,依约履行合同义务,避免侵犯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而消费者面对商家的促销活动时,应保持理性消费。若遇到纠纷,及时收集证据,通过司法等正规途径维权,共同维护正常市场交易秩序。
原文链接:http://www.jsfy.gov.cn/article/9872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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