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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玛县扎实开展3月份寺院法治宣传和管理服务月活动

时间:2019-11-13 来源:青海司法行政网 作者:佚名 浏览量:

  3月份以来,班玛县认真学习贯彻中央第七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省委涉藏工作会议精神,严格按照果洛州寺院法治宣传和管理服务月活动总体方案,开展以“爱党爱国、守法持戒”为主题的寺院法治宣传和管理服务月活动,积极教育引导广大僧尼爱党爱国爱教,遵纪守法、持戒精修,真正把寺庙建成清净学修之地、平安和谐之寺。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全面安排部署。按照果洛州寺院法制宣传和管理服务月活动总体方案,结合我县实际,及时成立班玛县寺院法治宣传和管理服务月活动领导小组,召开3月寺院法治宣传和管理服务月活动安排部署会,明确工作目标、宣传内容、方法措施和工作要求。

  二是强化政策学习,提升自身能力。举办寺院指导员及民管会成员法律法规及业务知识培训班,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宗教工作重要论述,党和国家宗教政策法规,省州统战部长、民宗委主任(局长)会议精神,对国务院《宗教事务条例》重点章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围绕“班玛经验的由来”、“班玛经验的成果”和“新时代班玛经验升级版”进行解读和辅导,切实增强了依法管理藏传佛教寺院的能力和水平,提升了工作能力和懂得依法管理的法规政策,懂得藏传佛教的教规戒律,懂得管理、服务和引导的辩证运用能力,并对宗教界人士进行爱国主义和法治教育,引导信教群众爱国爱教、遵纪守法,依法开展宗教活动,进一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同心同力树立起宗教界团结向上的良好形象;提高宗教界人士宪法法律知识素质,增强宗教界人士对国家法律法规的思想认识,为建设和谐“三色班玛”贡献宗教界力量。

  三是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法治氛围。以“爱党爱国、守法持戒”为主题,在全县23座寺院、1处教学基地、1处宗教活动处所,大力宣传中央、省委1号文件,全国、全省“两会”会议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五中全会及中央第七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等会议精神,并通过以案释法、高僧讲法的形式广泛宣传《宪法》《宗教事务条例》《民法典》《果洛州宗教建筑审批管理暂行办法》《藏传佛教寺庙管理办法》《藏传佛教活佛转世管理办法》《义务教育法》《关于规范和减少信教群众宗教支出的指导意见》和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规,教育引导广大僧尼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五个认同”的思想意识,充分发扬爱党爱国爱教光荣传统,引导、动员广大僧尼感恩利众、持戒守法、维护和谐,自觉担起法定义务和社会责任,积极主动投身于民族团结进步和经济社会发展上来,形成各民族手足相亲、和谐发展的良好局面。

  四是强化责任落实,确保活动实效。组织召开全县统战宗教工作会议、3月份敏感期间维稳工作及近期重点工作安排部署会,全面安排部署了全国“两会”和3月份敏感期维稳工作。结合疫情防控和维稳工作,规范重大佛事活动和各类法会审批制度;严格执行维稳期间寺管干部“24小时”驻寺坐班制;安排专人值守,及时更换破损国旗,护卫国旗安全;严格执行僧尼请销假制度,严防输入性维稳事件;加强网络舆情监测,防范网络舆情事件发生。

  活动期间,共开展各类宣传教育活动30余场次,发放藏汉双语法制宣传资料4000余份,参加各类宣讲活动僧尼达3000余人次。

  


原文链接:http://sft.qinghai.gov.cn/pub/qhsfxzw/sfxzyw/jcgz/202103/t20210325_5907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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