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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法】欠款逾期未还 法院调解解民忧

时间:2019-11-13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网 作者:佚名 浏览量: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因买卖、借款等行为出具欠款手续是再常见不过的了。然而,一旦债权债务双方发生纠纷,诉诸法律便成为无奈之选。近日,乌拉特前旗人民法院民一庭成功调解一起合同纠纷案件,及时有效化解了双方矛盾,真正做到了案结事了。

  基本案情

  2023年刘某给郝某出具修车款欠条,并约定对于下欠的40000元于出具欠条后三个月内还清,到期后刘某仅履行部分还款义务,对于下欠的32000元郝某无奈诉至法院。

  调解结果

  承办法官在了解案情后,主动联系被告,得知被告是由于资金周转等原因未能及时履行这笔欠款,被告在收到法院送达的相关材料后就在积极筹借款项,并承诺在开庭前一定将下欠款项全部履行完毕。通过与原告多次协商,在2024年2月23日开庭前被告将下欠款项一次性支付原告,原告到法院申请撤回起诉,该起纠纷得以圆满化解。

  温馨提示

  本案给我们带来了许多启示。为了防范借贷及欠款风险,我们应当时刻保持警惕,避免陷入债务纠纷的泥潭。如若借贷或欠款行为必然发生,首先,双方应明确约定借款(欠款)金额、利息、还款期限等细节问题,以避免不必要的纠纷。其次,诚实守信是借贷或欠款关系的基础,双方应遵守约定,按时还款。


原文链接:http://gy.nmgfy.gov.cn/article/detail/2024/05/id/793292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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