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自治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规范建设 法律援助档案室项目的公告
为切实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满足法律援助档案归档存储需求,按照档案管理相关规定,自治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拟设立本中心法律援助档案室,现将该项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自治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法律援助档案室项目
采购预算:不超过9.9万元(含邮寄费用)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二、项目内容及要求
(一)项目内容
1.智能档案柜密集架;
2.台式计算机;
3.防盗门;
4.指纹锁;
5.电脑桌椅;
6.电线线路安装改造;
7.档案柜密集架轨道布置;
8.辅助材料等其他事项。
具体参数请于公告期内到自治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307室拷取(与递交资料地址一致)。
(二)具体要求
1.档案室整体符合档案建设有关规定;
2.产品质量绝对合格;
3.提供完善的售后保障服务方案;
4.能够按照要求时限完工。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备与采购服务相适应的资质、资格等;
3.具有类似项目经验。
四、申请时间和方式
(一)公告发布时间:2024年6月18日至6月24日。
(二)报送资料截止时间:2024年7月1日18:30前。
(三)递交时间和方式:须于6月18日至7月1日9:30—18:30期间以书面方式向自治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递交加盖意向公司公章的申请意向书等资料,包含意向书(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加盖公章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意向书(加盖公章复印件)、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报告、企业经营异常目录查询截图、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截图、参加政府采购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说明、报价单等材料,代理人竞标的应当额外提交委托授权书(加盖公章复印件)、授权委托人有效证件等资料。
(四)资料递交地点:西藏自治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307办公室(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城关区夺底南路8号)。
联 系 人:索朗次仁
联系电话:0891-6500791
西藏自治区司法厅
2024年6月17日
原文链接:http://sft.xizang.gov.cn/xwzx/gsgg/202406/t20240617_42158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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