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山东省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办法(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时间:2019-11-13
来源:山东省司法厅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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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加强非法集资的防范和处置工作,保护社会公众合法权益,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维护金融稳定,保障经济和社会健康发展,省地方金融管理局代省政府起草了《山东省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办法(草案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一、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反馈意见发送sjrbjrwdc@shandong.cn或sdfjrjgjfgc@shandong.cn,邮件主题请注明“《山东省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办法(草案征求意见稿)》反馈意见”。
二、通过信函方式将反馈意见邮寄至: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省府前街1号山东省地方金融管理局打击非法金融活动处或者政策法规处,邮编250011,请在信封注明“《山东省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办法(草案征求意见稿)》反馈意见”字样。
三、登录山东省司法厅官网“首页_互动交流_法规规章草案意见征集”在线提出意见。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19日。
附件:1.山东省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办法(草案征求意见稿)
2.关于《山东省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办法(草案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2024年6月20日
山东省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办法(草案征求意见稿).doc
原文链接:http://sft.shandong.gov.cn/articles/ch04163/202406/c1d0d275-d8c2-4135-87ef-bfd6134ffe8f.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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