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铁路运输两级法院助力规范环境资源行政执法 【人民法院报】半年发出六份司法建议均被采纳 视频制作:马悦编辑:古力帕 森巴提审核:徐智超 王维
时间:2019-11-13
来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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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树牢法治意识,强化依法行政理念,规范履行行政机关职责。”近日,乌鲁木齐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向某市自然资源局发出司法建议。
乌鲁木齐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在办理某公司不服自然资源局罚款案时,发现行政机关存在对同一违法行为重复处罚、送达程序不符合法律规定的问题。为实质性化解争议,该院向行政机关发送司法建议书,建议建立健全纠错机制,减少或者避免产生行政争议,增强社会公众对行政机关的认同感。收到司法建议书后,自然资源局撤销原行政处罚,与某公司达成和解协议。
为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乌鲁木齐铁路运输两级法院找准环境资源审判统筹生态环境保护、经济社会发展和保障民生的平衡点,积极向相关行政机关制发司法建议书。今年以来,两级法院向相关行政机关发出6份司法建议书,涉及水利、自然资源、林业等部门,相关行政机关通过召开专题会议、建立常态化工作机制、开展专项治理行动等方式予以采纳整改。
原文链接:http://xjfy.xj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4/07/id/801481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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