陵水县召开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工作会议
3月24日上午,中共陵水黎族自治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召开工作会议,县委书记、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主任符鸣出席并讲话。
会议传达学习了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和习近平重要讲话精神、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工作会议和沈晓明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以及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的有关文件精神,听取了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2020年度法治建设工作情况,审议通过了《关于加强法治乡村建设的实施方案》和《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2021年工作要点》。符鸣要求,要深刻学习领会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和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工作会议精神,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我县推进法治建设各项工作的行动指南,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我县各项工作。
县委副书记、县长李锋主持会议。县人大主任张隆挺,县政协主席李善忠,县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张纳军,县委常委,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府有关负责同志,法检两长出席会议。
会议指出,推进依法治县,是改革所趋、是发展所需,更是民心所向,同时,也是党和政府加强自身建设、提高执政能力的迫切要求。全县上下要深刻领会、学懂弄通,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真正把法治建设的责任扛在肩上、工作落到实处。做好“六篇文章”和推进海南自贸港建设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确保“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
会议强调,全县各级党委政府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牢牢把握全面依法治国的灵魂、主题和道路,坚定不移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县委县政府的各项工作,确保中央和省委的决策部署在我县不折不扣落地落实。
要坚决把党的领导贯彻到全面依法治县的全过程和各方面,把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同人大、政府、政协、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依法依章程履行职能、开展工作统一起来,确保法治建设沿着正确的方向前进。
要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巩固现有的成果,补短板、强弱项,积极进一步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的法定化,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把政府不该管的领域退出来,干好自己该干的事,变“全能政府”为“有限政府”。
要加强法治社会建设,加快构建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体制,不断推动社会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深化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推动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深化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创新,健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依法防范风险、维护权益,加快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现代化基层治理新格局。
要公正司法,维护社会正义。坚持“法不能向不法让步”,用公正司法给“正当防卫者”“见义勇为者”撑腰打气,决不能让不法行为变本加厉,依法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让遵法守纪者扬眉吐气,让违法失德者寸步难行。
要加强法治队伍建设,在队伍专业能力、技能培训、履职保障上下功夫,切实解决业务不精、能力不足、作风不正等方面的问题,打造一支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
会议要求,全县各级党组织特别是主要负责人要自觉扛起法治建设的政治责任,认真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要求,带头强化法治意识,始终在法治轨道上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维护稳定的能力。要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工作推进中的突出短板、薄弱环节,采取定期检查、专项督查、实地暗访等方式,及时了解进展、提出建议、督促整改。要完善考核机制,将全面依法治县落实情况纳入乡镇和县级机关部门综合考核指标体系,作为评价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工作绩效的重要依据之一,切实增强考核的针对性、科学性和实效性。
原文链接:http://justice.hainan.gov.cn/qmyfzs/gzdt/202103/t20210327_295475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