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说法|被户外广告牌砸伤,谁来担责?
时间:2019-11-13
来源:自治区司法厅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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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
小赵与小丽一起逛街,突然刮起了大风,街上的人纷纷找地方躲避。小赵拉着小丽向一家商城门口走去,还没到商城门口,大风就将商城悬挂于门前的广告牌刮落,顺着风砸向小赵和小丽,小赵躲避不急,被广告牌砸伤。该商城负责人应该为此事担责吗?
以案说法
应担责。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原文链接:http://sft.xinjiang.gov.cn/xjsft/mfdpfzl/202407/5d1e51ba1c4f48938d6f1f01e558a0d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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