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司法厅关于任命冯嘉诗等 34人为公证员的通知
时间:2019-11-13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厅
作者:佚名
浏览量:
自治区司法厅关于任命冯嘉诗等
34人为公证员的通知
桂司通〔2021〕35号
各市司法局:
根据《司法部关于任命白璐等353人为公证员的决定》(司发通〔2021〕23号),我区以下同志任命为公证员:
冯嘉诗、赵鸿菲、潘雨霜、张 婷、陈文玲、韦冬元、李俐颖、黎松鑫、潘柳烨、欧蓁颖、任命为南宁市桂南公证处公证员,
韦珍晶、吕洋秀雅任命为柳州市公证处公证员,
潘东明任命为柳城县公证处公证员,
黄颖璇任命为鹿寨县公证处公证员,
葛梦仙任命为灵川县公证处公证员,
王丽萍任命为资源县公证处公证员,
石纪懿、秦秀梅任命为恭城瑶族自治县公证处公证员,
陈 红、黄银河任命为荔浦市公证处公证员,
廖惠敏任命为合浦县公证处公证员,
李 鑫任命为贵港市公证处公证员,
廖桂科任命为平南县公证处公证员,
莫 霏任命为博白县公证处公证员,
岑文晓任命为德保县公证处公证员,
何春友任命为贺州市公证处公证员,
钟春连、黎晓艳任命为钟山县公证处公证员,
邱小燕任命为昭平县公证处公证员,
杨丹丽任命为富川瑶族自治县公证处公证员,
韦春叶任命为河池市公证处公证员,
刘 敏、韦 顺任命为武宣县公证处公证员;
农颖欣任命为大新县公证处公证员。
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厅
2021年4月18日
原文链接:http://sft.gxzf.gov.cn/zwgk/tzgg/t8654634.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热门资讯
最新加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