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粤民终3551号广东港鸿船务有限公司民事判决书公告
时间:2019-11-13
来源: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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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23)粤民终3551号
广东港鸿船务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的上诉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分公司与被上诉人正力海洋工程有限公司、原审被告广东港鸿船务有限公司海上、通海水域打捞合同纠纷一案,因你方下落不明,采取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23)粤民终3551号案民事判决书: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对广东港鸿船务有限公司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二四年七月十六日
原文链接:https://www.gdcourts.gov.cn/sfgk/splcgk/gongshixinxi/caipanwenshugonggao/content/post_184272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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