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粤民终772号公告
时间:2019-11-13
来源: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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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24)粤民终772号
景艺杰:
本院受理的上诉人苏洁贞、广州市景点商业城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盘福路支行及一审被告景艺杰、广州博迪企业管理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采取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及传票:本案合议庭成员为李民韬、徐玉宝、莫菲,由李民韬任审判长,法官助理由罗翔华担任,书记员由甘颖、黄琪琪担任;本院将于2024年9月24日上午8:45在本院三楼第五法庭进行法庭调查。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七月二十三日
原文链接:https://www.gdcourts.gov.cn/sfgk/splcgk/gongshixinxi/caipanwenshugonggao/content/post_184272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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