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政策法规网!
政策法规网

首页

当前所在:网站首页> 资讯速递 >正文

打造枫桥式人民法庭 绘就能动司法新“枫”景

时间:2019-11-13 来源: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浏览量:

  

  

  

  

  近年来,海南藏族自治州贵南县人民法院过马营法庭以“新时代枫桥经验”为指引,在打造“枫桥式人民法庭”新征程上,紧扣“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主题,坚持将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把司法审判融入基层社会治理大格局,推动矛盾纠纷化解在源头、在基层、在诉前,打通司法服务的“最后一公里”,努力打造人民群众期待的人民法庭,绘就高原法庭好“枫”景。

  过马营人民法庭管辖面积3470平方公里,受案范围包括过马营镇、沙沟乡、贵南草业公司,面对管辖区域广、服务半径大、法庭工作人员少的问题,过马营法庭积极担当作为,充分发挥好人民法庭立足基层,贴近群众的特点,坚持和发展好新时代“枫桥经验”,“抓前端、治未病”,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坚持做到提高站位抓党建、多元解纷聚合力、司法服务进家门、法治宣传强基础,在融入基层社会治理、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服务乡村产业振兴等方面展现了积极的司法担当。2023年共受理各类案件143件,审结138件,结案率96.53%。在审结的案件中以调撤方式结案132件,调撤率95.65%。在已受理的案件中,驻庭人民陪审员参与办案110件,参审率达83%。2024年1月至6月,过马营人民法庭共受理各类案件101件,其中立案审理71件,审结58件,结案率81.69%;诉前调解案件30件,案件履行到位74.28万元。在审结的案件中以调撤方式结案56件,调撤率78.87%,驻庭人民陪审员参与办案51件。

  坚持党建引领挥好司法为民“指挥棒”

  过马营人民法庭始终坚持党建引领,秉持“小法庭要有大作为”的理念,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及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积极探索“党建+人民法庭”新模式,成立党小组,以党建为依托,突出党建品牌效应,丰富党建载体,设立党员活动室和党员学习交流阵地,强化对党员干警思想政治教育,通过司法服务实现矛盾纠纷预防化解。主动对接辖区乡镇党委,社区、村社支部,积极发挥各级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推动治理方式由法院主抓向党政主推转变,推动纠纷解决和诉讼服务理念,形成党委领导下的社会治理“大格局”。

  加强协调联动打好司法为民“组合拳”

  过马营人民法庭积极与辖区派出所、司法所、综合治理服务中心等部门建立工作衔接机制,指引联动联调多元解纷走深走实。发现矛盾纠纷先行引导当事人到镇司法所、人民调解委员会等调解组织进行调解,根据案情需要由法官或法官助理参与调解,经调解达成调解协议的,出具司法确认文书,从源头化解纠纷。为促进基层矛盾纠纷高效化解。今年4月,过马营法庭挂牌成立了“岚噶布调解室”,利用驻庭人民陪审员人缘地域、贴近民情、了解民意,双语调解的优势,巧用村规民约、公序良俗、宗教信仰、于法于理、用心用情,将大量矛盾纠纷化解在源头。诉讼中,通过人民法院调解平台推送案件给人民调解组织进行调解,调解成功后由人民法院出具调解书,通过“诉前调解+司法确认”模式化解纠纷,推动形成“诉前调解优先”的工作格局。建立速裁机制,实行案件即收即审即结制度,对案件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民事案件,适用简易程序进行调解或速裁,实行当日立案当日结案,最大程度减少群众“诉累”。对于调解结案的,当日制作裁判文书,裁判文书制作采取要点式文书样式,重点放在协议内容上,在最短时间内将裁判文书送达当事人,提高了办案效率。

  开展“无讼”创建擘画基层治理新“枫”景

  “无讼村(企)”的创建是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的有力举措。法庭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积极参与推动基层社会治理创新,扎实推进“无讼村(企)”创建工作,把“无诉”理念注入基层社会生活,健全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努力推动矛盾纠纷就地发现、就地调处、就地化解。2023年以来,先后挂牌设立过马营镇过茫村、沙沟乡赛什塘村为无诉讼村、贵南县草业公司三分公司为无讼公司。法庭围绕“双建”工作延伸审判职能,深入社区、乡村,从员额法官变身社区法官、乡村法官,践行群众路线,开展创建活动,立足预防、立足调解、立足法治、立足基层,充分发动群众、组织群众、依靠群众解决群众自己的事情,激发基层自治活力,把发动群众化解矛盾和依靠群众实现自治的“前哨阵地”扎在基层,做到止纠纷于未发、化矛盾于萌芽,从源头上减少诉讼增量,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真正把矛盾纠纷解决在了萌芽状态。

  强化诉源治理构建多元解纷新模式

  始终坚持“诉前过滤、诉中聚力、全流程巩固”的工作方针,全面提升诉源治理工作。开展人民法院调解平台进乡村、进社区、进网格,通过“三进”平台诉源治理模块推送各类调解案件,推动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进一步降低了辖区“万人成讼率”。全力发挥法庭干警及驻庭陪审员“送达员、调解员、维稳员”的能动作用,做好当事人思想工作,推动矛盾化解,加强案件调解力度,2022年以来,人民调解员共同参与调撤案件290件。尤其针对近年来辖区婚姻家庭案件数量较多的实际,积极加强与基层组织的联系,与村“两委”建立沟通联系长效机制,形成人民法院与乡村联系、联结、联动的工作网格,持续推动诉源治理。健全多元调解与司法确认的有效衔接,将诉调对接的“调”向前延伸,全力打造“沙沟、茫拉、森多”巡回审判办案点,派驻法官定期到巡回办案点值班,现场调解矛盾纠纷,解答群众法律咨询,建立起以人民法庭、司法所、派出所、村调委会为主体的“四级调解”网络,坚持共同调解、共同协调、共同跟进,将大量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基层解纷服务格局初显成效。同时不断创新“执源治理”举措,把执行关口前移,将纠纷解决由“强制执行”向“主动履行”转化,努力引导被执行人自动履行、积极履行,在全社会形成尊法守法、诚实守信的良好法治氛围。

  坚持司法为民满足人民群众新期待

  过马营人民法庭针对辖区地广人稀,牧民群众居住分散,司法服务半径大的现状,仅依靠传统“坐堂审案”的审判方式难以完全满足农牧民群众的新需求和新期待。本着“让法官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的初衷,发扬“马背法庭精神”,大力推行“就地调解、就地立案、就地开庭、就地宣判、就地释法”为主要模式的办案新机制,切实构建覆盖辖区的巡回办案网络。2023年以来、法庭干警带着国徽进放牧点、入农户,巡回审理案件75件,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知识50余场次,案件平均审理周期缩短为40余天,足迹踏遍整个贵南草原,用实际行动做好了基层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打造了为当地群众排忧解难的新品牌。同时坚持将加强与农牧区基层组织的工作联系,与村“两委”、村民理事会等自治.组织建立沟通联系长效机制,坚持巡回审理+现场普法等形式,实现了“审理一案、治理一片”的良好效果。

  “小”法庭有“大”作为。过马营人民法庭将继续以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为工作目标,继承和发扬“枫桥经验”,充分发挥人民法庭“桥头堡”作用,主动融入党委领导的基层治理体系,加强基层司法保障,满足人民群众高品质生活的新期待和新要求,努力走出一条服务乡村振兴的“枫”景大道。


原文链接:http://qhgy.qhfy.gov.cn/article/detail/2024/07/id/8042394.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政策法规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国信涉农资讯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政策法规网 www.zcfgw.org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69940054,010-80447989,监督电话:17276752290,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huanbaofzxczx@163.com  客服QQ:2834255374 通联QQ:34047331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