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政策法规网!
政策法规网

首页

当前所在:网站首页> 举案说法 >正文

宝坻法院审理一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时间:2019-11-13 来源: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浏览量:

  

  近日,宝坻法院审理了一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

  据悉,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由甲公司负责乙公司新建厂房工程的施工项目,并约定了工程内容、工程价款、质保金、违约责任等内容。施工完成后,乙公司支付了除质保金外的所有工程款。质保期满后,乙公司因认为甲公司施工建设的厂房存在严重质量问题迟迟未返还质保金。双方协商未果,甲公司遂将乙公司诉至法院,要求乙公司返还质保金。

  为了更全面、直观地了解案件的实际情况,承办法官组织双方共同前往现场进行勘验,在查勘过程中,详细记录了可能存在质量问题的部位,并与双方当事人进行充分地沟通交流。考虑到在乙公司厂房已经实际使用的情况下,对工程质量进行鉴定不仅耗时费力费钱,还可能影响到乙公司的正常经营,承办法官建议“以调促和”,依托府院联动机制,积极向园区管委会寻求帮助,邀请管委会工作人员共同参与调解,找到双方分歧症结所在。

  经过多轮调解,当事人的态度逐渐发生了转变,最终,双方对质保金返还金额及维修等事项达成了一致意见,法院为双方出具了调解书,矛盾得以顺利化解。


原文链接:https://tjfy.tj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4/08/id/8048162.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政策法规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国信涉农资讯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政策法规网 zcfgw.org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69940054,010-80447989,监督电话:17276752290,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第二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
邮箱:huanbaofzxczx@163.com  客服QQ:2834255374 通联QQ:34047331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