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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及直属法院 2024年度招聘雇员制审判辅助人员职业技能测试、 资格复审和体检公告

时间:2019-11-13 来源: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浏览量:

  

  根据《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及直属法院2024年招聘雇员制审判辅助人员公告》等规定,现将2024年度省法院机关及直属法院招聘雇员制审判辅助人员职业技能测试、资格复审和体检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职业技能测试

  (一)参加职业技能测试人员

  按照职位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2比例确定参加职业技能测试的人员。具体名单见《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及直属法院2024年度招聘雇员制审判辅助人员职业技能测试入围人员名单》(附件1)。

  (二)职业技能测试形式及要求

  职业技能测试采取线下计算机平台考试形式进行。职业技能测试主要考察考生打字速度,测试方式为考生对照测试题本在规定时间内快速录入文字,测试系统自动计算考生在规定答题时间内的平均录入速度。

  1. 职业技能测试时间

  2024年8月15日(星期四)下午3时。所有考生须在考试当日下午2时30分前到达考场指定区域,等候考试。开考前10分钟仍未到考场的,视为自动放弃职业技能测试。

  2. 职业技能测试地点

  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楼中区205会议室。

  地址:武汉市武昌区公正路8号。

  3. 职业技能测试流程

  总时长约为20分钟,共分三部分。

  第一部分:熟悉电脑、键盘,检查和熟悉计算机软硬件环境,登录测试平台,时长约5分钟。考生如发现计算机软硬件环境有问题的,可向监考人员提出维修或更换。

  第二部分:正式测试,时长约10分钟,考生有两次测试机会,每次时间3分钟,取最好成绩为考生最终成绩。

  第三部分:成绩确认,时长约5分钟。

  (三)职业技能测试合格标准

  此次职业技能测试不计分,达到每分钟50个正确字及以上为合格。

  二、资格复审

  (一)参加资格复审人员

  职业技能测试成绩合格的考生均需参加资格复审。

  (二)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

  待职业技能测试结束后,当日(8月15日)随即开展资格复审工作。

  地点: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楼中区205会议室。

  (三)资格复审需提供材料

  1. 网上下载的《报名登记表》(附件2;报名表需本人签字,请将表格调整至2页内,并双面打印);

  2.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 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

  4. 与报考职位条件相符合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 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国(境)外高校毕业生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证明;

  6. 在职人员还需要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或离职证明。

  (四)资格复审注意事项

  1. 考生如部分材料暂时不能提供或提供有困难的,需在《资格复审资料真实性和完整性承诺书》(附件3)中明确并经本人签名。

  2. 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信息不真实、不完整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视为资格复审不合格。未按照要求到现场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方可参加体检。

  3. 对于因考生资格复审未通过或放弃资格复审而造成招聘人选空缺的职位,我院将按照该职位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三、体检

  (一)参加体检人员

  按照职位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具体名单资格复审后予以公布。

  (二)体检时间

  参加体检人员于2024年8月16日(星期五)上午7时前到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集合。

  (三)体检注意事项

  1. 参加体检人员需携带以下证件和物品:身份证、准考证、1张小二寸免冠彩色登记照片、1支黑色中性笔、至少500元现金。参加体检人员于当天上午7时起实行封闭管理。不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的考生视为放弃体检。

  2. 《体检表》第二页由受检者本人用黑色中性笔填写,要求字迹清楚,无涂改,病史部分要如实、逐项填写,不能遗漏。

  3. 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勿饮酒,勿吃甜品水果和饮料,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天需空腹,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即体检前一天晚上10点以后禁食禁水。

  4. 体检时应着装宽松,不宜佩戴项链、耳环以及穿戴有金属装饰的衣服、连裤袜、连衣裙及长统靴,不化妆。体检当天请不要配戴隐形眼镜,自行准备框架眼镜。

  5. 哺乳期、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请务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和省法院工作人员,勿做妇科及放射科检查。

  6. 女性受检者月经期请告知医护人员,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

  7. 体检过程中注意保管好个人物品。

  8. 体检必须完成所有定制项目,考生应配合医生按预定项目逐科、逐项检查,不要漏检,否则无法出具体检报告。体检医师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减必要的相应检查、检验项目。所有体检项目全部完成,体检表需经体检中心工作人员核查、确认无漏检项目方可离开。

  9. 对于弄虚作假或者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疾病的考生,给予不予聘用或者取消聘用的处理。

  10. 体检费用:500元/人,需缴纳现金。

  

  

  附件:

  1. 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及直属法院2024年度招聘雇员制审判辅助人员职业技能测试入围人员名单

  2. 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及直属法院雇员制审判辅助人员报名表

  3. 资格复审资料真实性和完整性承诺书

  

  

  

  

  

  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

  2024年8月9日

  


原文链接:http://hubeigy.hbfy.gov.cn/article/detail/2024/08/id/806021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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