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司法局发挥行政立法职能 为天开高教科创园建设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时间:2019-11-13
来源:天津市司法局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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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天津市促进天开高教科创园发展条例》由天津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后公布施行。
推进天开高教科创园建设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天津重要讲话精神、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的关键抓手,是我市实施高质量发展“十项行动”的重要举措,是服务和融入构建新发展格局、深入推进“三新”“三量”工作的生动实践。
在《天津市促进天开高教科创园发展条例》法律审核工作中,市司法局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天开高教科创园规划建设的总体要求和工作部署,充分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多次深入天开高教科创园核心区、拓展区以及华苑科技园开展立法调研,广泛征求各相关单位的意见建议并认真研究吸纳,不断完善条例草案,努力提高立法质效。
《天津市促进天开高教科创园发展条例》共7章53条,总结我市已出台的政策措施和实践中形成的经验做法,明确天开高教科创园建设的基本原则和目标,规定政府、部门、管委会各自职责,鼓励各类主体在天开高教科创园创新创业,营造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良好氛围,并分别从科技创新策源、科技成果转化、创新创业人才、协同创新、科创服务生态等五个方面,对促进天开高教科创园发展作出相应规定,为天开高教科创园建设发展提供有效法治支撑。
原文链接:https://sf.tj.gov.cn/XWDT5156/SFXZYW1929/202408/t20240813_669740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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