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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递包裹还在途中 个人信息已被窃取售卖

时间:2019-11-13 来源:江苏法院网 作者:佚名 浏览量:

  如今,网购已成为我们生活的日常。一张小小的快递面单,记载着姓名、电话、地址、单号等众多个人信息,在不法分子眼中,这些在途面单变成了价值不菲的“商品”被明码标价。近日,南通通州法院以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数据、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判决被告人丁某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退出违法所得。

  2022年12月起,被告人丁某为牟取非法利益,帮上家操作远程控制软件管理端,从事先被偷偷安装好远程控制软件的快递站点电脑里,非法获取、筛选出不加密的快递面单信息,根据面单新鲜度,进行汇总整理后出卖到上一级“料商”手中,并通过虚拟币形式收取好处费。而“料商”最终将这些整理好的公民个人信息转卖给诈骗团伙。因系准确在途面单信息,诈骗份子利用快递运输时间差,以快递丢失理赔等为由,冒充客服实施诈骗,导致消费者被骗、快递及网销企业利益受损。

  见利润十分可观,为牟取更多利益,丁某决定单干。他先后组织并指使同案犯到通州、海门、浙江永康、义乌等地快递站点,偷偷给电脑安装远程控制软件,再非法获取、筛选出不加密的快递面单信息,后将非法获取的信息出售,并通过虚拟币形式收款,共计获利70余万元。

  当前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及其衍生诈骗案件高发,法官提醒广大消费者,在寄快递时选择信息加密,通过电商平台购物时在支付页面选择隐藏个人信息;同时,要提高个人信息保护、防诈意识,不轻信来路不明的短信、电话等,通过正规渠道核实信息准确性、及时报警处理等。

  作为快递网点和企业,也要加强对信息电脑的管理,设置密码保护,加强安全措施升级,防止信息泄露和木马攻击,病毒软件定期查杀。同时,建立规范的内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对重要信息要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重视对客户的个人信息保护,推动应用隐私面单,共同筑牢公民个人信息的“防火墙”。

  


原文链接:http://www.jsfy.gov.cn/article/10003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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