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政策法规网!
政策法规网

首页

当前所在:网站首页> 公告启事 >正文

罪犯孙恒暂予监外执行结案公示

时间:2019-11-13 来源:江苏法院网 作者:佚名 浏览量:

  罪犯孙恒,男,1989年8月12出生,住徐州市铜山区茅村镇大庄村6队86号。

  本院于2024年6月18日作出(2024)苏0312刑初466号刑事判决书,以罪犯孙恒犯危险驾驶罪,判处其拘役一个月十五日,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五百元。罪犯孙恒所患疾病未达到暂予监外执行严重疾病的范围和程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之规定,决定对罪犯孙恒不予暂予监外执行。


原文链接:http://www.jsfy.gov.cn/article/100038.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政策法规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国信涉农资讯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政策法规网 www.zcfgw.org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69940054,010-80447989,监督电话:17276752290,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huanbaofzxczx@163.com  客服QQ:2834255374 通联QQ:34047331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