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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六合区人民法院)罪犯杨红丰暂予监外执行一案

时间:2019-11-13 来源:江苏法院网 作者:佚名 浏览量:

  江苏省南京市六合区人民法院

  公 示

  

  

  罪犯杨红丰(曾用名杨丽),女,1984年4月1日出生于江苏省盐城市,汉族。2024年7月26日本院作出(2024)苏0116刑初153号刑事判决书,以开设赌场罪判处杨红丰有期徒刑一年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九千元。罪犯杨红丰以怀孕为由,向本院申请暂予监外执行。本院已立案受理,现将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意见反馈,请于公示之日起三日内向我院提出。

  

  

  

  

  联系人:韩彬

  电话:025-83183875

  地址:南京市六合区龙华东路2号南京市六合区人民法院刑庭

  

  


原文链接:http://www.jsfy.gov.cn/article/10002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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