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对全国模范法院全国模范法官候选对象的公示
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开展全国模范法院和全国模范法官评选表彰的通知》(人社部函〔2024〕46号)要求,经过全省各级法院逐级审核推荐,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政治部考察,党组会议研究确定梅河口市人民法院为全国模范法院,白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第二庭庭长、一级法官历彦飞为全国模范法官。
从即日起公示5天,接受人民群众和社会监督。如对公示推荐对象有不同意见,可以电话、信函等形式向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反映情况(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署真实姓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由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政治部组织调查。
联系单位: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政治部宣传教育处
通讯地址: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珠海路1117号(130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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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政治部
2024年8月21日
附件
评选条件及推荐对象事迹
一、评选条件
(一)全国模范法院评选条件
1.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对司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坚决落实“从政治上看、从法治上办”的要求,聚焦“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做深做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在推进审判理念现代化、审判管理现代化上走在前列;积极推动“抓前端、治未病”,诉源治理成效明显;办案质量、效率、效果全面提升,审判质量管理各项指标持续向好趋势显著,上诉率、一审裁判被改判率、一审裁判被发回重审率、执行完毕率、审限内结案率、诉前调解成功分流率等主要指标居本地区上游;抓深抓实司法改革,在推行“阅核制”、全员绩效考核等方面在本地区发挥示范作用;群众口碑好,社会评价高,在本地区堪称楷模。
3.严格落实全面从严管党治院政治责任,把讲政治顾大局、促公正提效率、重自律强队伍落到实处,一体融合推进政治素质、业务素质、职业道德素质建设成效明显;领导班子坚强有力,行政管理严格规范,基层基础建设扎实。
4.坚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格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纪律严明、风清气正。2019年以来集体及其领导班子成员无违规违纪违法情况,集体其他成员无重大错案、重大过失、严重违规违纪违法情况。
(二)全国模范法官评选条件
1.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政治素质过硬,对党绝对忠诚,自觉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纲”和“魂”融入审判执行工作全过程、各方面。
2.业务素质精尖,立足本职岗位做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是审理重大、新型、疑难、复杂案件的骨干力量,立足岗位积极推进“抓前端、治未病”,办理案件实现双赢多赢共赢、案结事了政通人和;一审裁判被改判率、一审裁判被发回重审率、执行完毕率、审限内结案率、结案数、调解率等法官业绩考核指标持续优秀,办案质量、效率、效果在本地区本条线排在前列;积极担当作为,在重点领域纠纷诉源治理、司法建议、法答网或指导性案例建设运用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先进事迹在本地区有重大影响,堪称楷模。
3.自觉学习践行“时代楷模”鲍卫忠同志先进事迹和崇高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自觉把“如我在诉”要求落到实处,司法作风好、群众评价高,爱岗敬业、实干奉献,是恪守法官职业道德和法官行为规范的典范。
4.严于律己,清正廉洁,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和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多年一贯表现优秀,无错案、重大过失和违规违纪违法等情况;入额任职满五年,任职时间计算截至2024年6月30日。
二、推荐对象主要事迹
(一)全国模范法院:梅河口市人民法院
梅河口市人民法院内设机构14个,3个派出人民法庭,集体在编人数99人,辖区人口70万人。梅河口市人民法院坚守政治忠诚,聚焦“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向党和人民交出满意答卷。发挥府院联动作用,出台服务企业、优化营商环境措施方案,助力经济建设高质量发展。准确把握人民法院参与社会治理的角色定位,开展诉源治理、打击犯罪,社会和谐稳定。精于优化主业,审判执行业务工作位居全市前列,新的指标体系实施后,实现质量、效率、效果相统一,取得良性发展。领导班子注重管方向、议大事,政绩观端正。如实向组织报告重要事项,决策民主,凝聚力战斗力强。对标自我革命支持配合派驻纪检组履行职责,监督渠道畅通。全院干警善学爱学,“五种能力”逐年提升。全面开展了“无讼村屯”“无讼社区”系列活动,实现了创建无诉讼活动在民事生活 、经济发展和行政执法等领域的拓展延伸。创建“12124”诉源治理新模式和“一庭两所”联调联动矛盾化解新机制 ,使矛盾纠纷得到实质性化解 。被省委政法委授予全省“枫桥经验”先进典型。普法工作被评为“全国普法工作先进单位”。党建工作被评为全省法院党建创新优秀案例,政治部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全国人民法院政治工作先进集体”。“交通事故纠纷‘三新’工作法”,在全省政法系统会议上介绍经验。降低一审改判发回重审率、提升一审服判息诉率的做法,分别在省、市两级法院推广。11个案例入选全国和省级法院典型案例,1个案例入选最高法院案例库。物业管理综合类司法建议,被省法院评为优秀司法建议。
(二)全国模范法官:历彦飞白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第二庭庭长
历彦飞,白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第二庭庭长、一级法官,40岁,中共党员,法学学士。全国优秀法官,业绩突出,影响力大,曾获评全国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先进个人,第七届吉林省优秀志愿者,全省法院青年审判业务专家、最美法官干警、十佳青年法官。8年审理行政诉讼案件总数同期白山地区排名第一,调解撤诉率达22%,一审案件没有被改判、发回重审情况。成功审理全国首例行政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得到省委省政府肯定。成功审理煤矿工人王某特殊工种退休审批案,入选最高人民法院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典型案例。撰写的全市首份环境资源审判白皮书,得到了白山市高度认可。连续8年有调研报告、论文在全国、全省法院获奖,案例入选最高人民法院2017年全国十大环境公益诉讼案例、第136号指导案例及联合国环境规划署第四批中国环境司法案例。
原文链接:http://jlfy.e-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4/08/id/807198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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