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勇“蒙”精进】切实解决执行难 | 让“无解”变“有解”
乌兰察布市察哈尔右翼前旗人民法院
秉持着公正司法的理念
以坚定的决心和有力的举措
打通公平正义最后一公里
察右前旗法院始终秉持善意执行、创新执行、文明执行理念,以切实解决执行难为目标,聚焦重点领域积极研究制定工作措施,坚持高质高效执行,依法保障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失信惩戒 守信修复
王某某与某运输公司签订汽车分期付款购车合同,约定以分期付款方式购买半挂车一辆,总价款120000元,签订合同时给付购车款20000元,剩余款项分10个月还清,同时约定了违约责任。后王某某违约未按时还款,汽车运输公司将其诉至法院,请求给付购车款及违约金。法院最终判决王某某在判决生效十日内给付购车款和逾期违约金。
判决生效后,王某某未履行,运输公司向法院申请执行,经法院查询,王某某名下没有任何可供执行财产。申请人向法院申请对被执行人王某某采取限制高消费、列入失信人员名单等强制措施。法院依法对被执行人王某某采取上述失信惩戒措施后,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此后,被执行人王某某乘坐高铁、飞机受限,主动与法院取得联系,请求与申请执行人协商解决。最终,被执行人王某某给付了欠款、违约金及其他费用。经申请执行人向法院申请,法院依法解除对被执行人采取的限制高消费措施,并从失信人员名单中移除。
“无解”到“有解”
申请执行人曹某某与被执行人徐某、曹某某劳务合同纠纷一案,法院判决已生效,被执行人拒不履行,法院依法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干警通过线上线下查控,发现被执行人名下有几处房产,然而所有房产均设立了抵押,无法处置。面对申请执行人要求现金履行的情况,干警经反复查控发现被执行人名下无存款,案件遂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终本并非终止。执行干警通过对案情的分析,仔细研判申请执行人提供的财产线索,采用“逐个击破”的方法,分别与二被执行人进行沟通。执行干警依法将被执行人曹某某传唤至法院,曹某某坚称无力偿还,拒不履行,根据申请人申请,法院决定依法对被执行人采取拘留措施。此时,感受到司法威慑力的曹某某当场履行了3万元,并就剩余欠款与申请人达成分期偿还的和解协议。
随后,执行干警又与另一被执行人徐某进行沟通,徐某同意提供一套房屋用于偿还债务,房屋经评估拍卖流拍后,执行干警组织双方积极协调,双方最终达成协议,申请人接受以物抵债。至此,案件执行标的全部执行到位。
“纸上权益”兑现为“真金白银”
在某公司申请执行赵某、张北县某奶牛养殖厂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由于被执行人经营不善,已拖欠大量外债,其所经营的奶牛场中大量奶牛已经被债主牵走抵债。基于案件特殊情况,法官在立案当天便组织数名干警前往河北省张北县某奶牛养殖厂,当场查封奶牛83头,随即对查封奶牛进行评估拍卖工作。收到评估结果后,被执行人以自己能将奶牛卖出比评估价更高的价钱为由向法院申请暂缓拍卖。
在充分考量被执行人的实际情况以及牲畜特定属性后,法院给予其15天售卖时间,但被执行人未在期限内将奶牛卖出,法院当即进行司法网络拍卖。由于奶牛无人竞买而导致流拍,申请执行人表示接受以第一次流拍价接收标的奶牛,执行干警随即迅速前往张北县某奶牛养殖厂,与被执行人积极沟通、释法说理,交付工作有序开展,最终顺利将标的奶牛交付给申请执行人。
为推动执行难综合治理、源头化治理向纵深发展,察右前旗法院在充分发挥执行职能、创新服务举措、善意文明执行上下功夫,促推执行工作质效不断提升。
深化执行指挥中心实体化运行,通过强化信息化手段、完善集约化方式,加强服务和支持执行工作、细化管理和监督执行案件、统筹指挥和协调执行力量,充分运用好执行指挥中心综合事务办理、信息交换、繁简分流、指挥调度、执行公开等功能的实体化运行的工作平台,全面落实统一管理、统一指挥、统一协调的执行工作机制。
持续开展涉金融、涉民生等重点领域专项执行行动,依法用好拘传、拘留、罚款等强制执行措施,努力提升执行质效。不断加大失信惩戒力度,健全完善协助执行机制、信用修复机制,帮助积极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修复信用,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
原文链接:http://gy.nmgfy.gov.cn/article/detail/2024/08/id/807708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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