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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快报】当场履行!有速度有温度才能达到群众满意度

时间:2019-11-13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网 作者:佚名 浏览量:

  

  “法官,我的案子到底麻烦不麻烦阿,多久能拿到钱阿,现在不仅治疗费用紧张又担心起诉之后牵扯精力,哎...”

  “王叔叔,您不用惦记案子的事情,现在主要的是积极配合治疗和安心修养,等您回来我们启用之前您同意的诉前调解程序,争取一次性解决。”

  近日,阿尔山市人民法院通过诉前调解程序成功调解一起人身损害赔偿纠纷,现场出具司法确认书,被申请人当场履行,高效且有力度的调解工作获当事人连连称赞。

  日前,王某某在维修自家自来水入户水管时,被附近计量箱突然产生的电弧烧伤面部和手部,随即送医治疗。后计量箱所属项目方人员抵达现场,得知有人受伤后,表示积极配合治疗。待王某某出院后,双方就赔偿事宜并未达成一致意见,王某某便将其诉至阿尔山市人民法院。经速裁法官了解案情后,认为双方只是对赔偿金额未能达成一致,有调解的可能性。在王某某治疗结束回家之际,争得双方同意调解意愿后,法官将双方约至法院调解室,一方面指出王某某不合理的费用诉求,另一方面安抚项目方体谅王某某高龄等实际情况。最终,双方就赔偿金额达成一致意见,且被申请人当场履行。

  事关民生、群众利益的案件无小事。一直以来,阿尔山市人民法院始终将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充分发挥诉前调解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的作用。对有调解基础的案件,用足调解手段,使足调解力量,将大量的纠纷化解在诉前、解决在源头,用速度和温度有效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换得人民群众的满意度。


原文链接:http://gy.nmgfy.gov.cn/article/detail/2024/08/id/806996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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