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司法局关于拟宣布失效部分市人民政府文件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时间:2019-11-13
来源:天津市司法局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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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国务院令第777号)《国务院关于宣布失效一批国务院文件的决定》(国发〔2024〕14号),根据市人民政府要求,市司法局组织开展了专项清理工作。为了提高清理工作质量,现就拟宣布失效部分市人民政府文件公开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欢迎社会各界通过电子邮件、传真、信函方式提出意见建议。
1. 电子邮箱:ssfjfyc@tj.gov.cn
2. 电话、传真:022—23082547
3. 通讯地址:天津市南开区水上公园北道52号 天津市司法局法律法规研究处545房间收; 邮编:300191。
本次征求意见时间为:即日起至2024年9月11日。提出意见建议的,请分别在邮件题目、传真首页和信封上注明“清理意见建议”字样,并留下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进一步联系。
特此公告。
天津市司法局
2024年8月29日
原文链接:https://sf.tj.gov.cn/XXGS8259/TZGG8848/202408/t20240830_671219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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