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司法厅赴开封、许昌开展《河南省道路运输条例(修订草案)》立法调研及立法审查会
为做好《河南省道路运输条例》的立法工作,进一步规范道路运输市场,保障道路运输安全,推动道路运输业高质量发展,2024年8月19日-23日,省司法厅与省交通运输厅、省公安厅、省财政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应急管理厅组成立法调研组,赴开封市、许昌市两地开展《河南省道路运输条例(修订草案)》立法调研,并召开立法论证会、协调会、审查会。
8月19日-20日,调研组一行先后到开封市综合交通运输调度指挥中心、滴滴出行开封分公司、开封汽车运输总公司十公司、许昌市城发莲城出租车有限公司、许昌汽车客运站以及胖东来综合流通加工产业园进行现场调研,深入了解班车客运、网约车、巡游车、道路运输站(场)经营等相关情况,并听取相关企业的意见建议。
8月21日-23日,省司法厅按照立法程序和省政府“1543”立法机制要求,在许昌市组织召开了《河南省道路运输条例(修订草案)》立法论证会、协调会、审查会。道路运输事关群众出行的安全便利、货物往来的绿色顺畅,此次对《河南省道路运输条例(修订草案)》进行立法审查,一要坚持规划先行,推动道路运输和多种运输方式互联互通,持续建设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为枢纽经济发展提供基础保障;二要围绕营造良好的道路运输营商环境,进一步简政放权,推动道路运输业高质量发展;三要推进道路运输传统业态与新业态新模式有机融合,满足人民群众出行需求和市场主体运输需要;四要统筹发展与安全,坚持问题导向,突出源头管理,切实保障道路运输安全。
与会人员围绕《河南省道路运输条例(修订草案)》的立法结构、条文内容等逐条进行了深入探讨,并就相关问题协商达成一致。下一步省司法厅将按照立法程序推动条例早日出台,为我省道路运输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原文链接:http://sft.henan.gov.cn/2024/08-28/305589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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