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源打造“政协+司法”协商品牌提升民主监督质效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要健全协商民主机制,完善人民政协民主监督机制。为更好发挥人民政协民主监督作用,2023年以来,济源市政协积极探索民主监督有效方式和委员联系界别群众新路径,建立了“政协+司法”三机制一平台民主监督工作体系,为推进法治济源建设贡献了政协智慧和力量。
一、建机制打出组合拳,用好委员“智囊团”
近年来,济源市政协积极引导并推荐政协委员参与公益保护、监督性调研、法院执行见证等工作,通过主动提供线索、参加公开听证、监督问题整改等方式,与司法机关通力协作解决受损公共道路修复、饮用水源地保护等部分公益难题,取得了较好的民主监督效果和社会效应,促进了司法、民生、经济多方共赢。但由于缺乏长效化、常态化工作机制,政协委员参的监督工作,多为司法机关邀请或政协机关委派,存在信息不对称、监督不及时、协调不畅通等问题。为进一步促进政协民主监督与司法监督的有机结合,市政协领导班子经过多次讨论,在深入司法机关实地调研沟通、召开座谈会广泛征求委员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先后会同省检察院济源分院、济源中级人民法院、济源市人民法院、济源市司法局,出台了《关于建立和加强公益保护协同监督工作机制的意见》《关于建立完善“政协+法院”民主协商机制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强政协行政执法民主监督助力文明规范执法的实施意见》,为开展协同监督提供了依据。充分调动政协委员中的专业力量,遴选50名具有法律背景或专业知识的委员组成“委员法律服务团”,有力保障了民主监督的专业水准,制定《“委员法律服务团”实施方案》,发挥了专家“智囊团”作用。通过这套“组合拳”,在全省率先建立了“政协+司法”三机制一平台民主监督工作体系。同时,实现了线索资源、人力资源等有效整合,对司法机关来讲,有力破解了案件线索发现难、检察建议落实难、司法案件调解难、共性问题解决难的问题;对政协来讲,对于完善政协制度、增强监督刚性、不断提高政协民主监督工作水平也具有重要作用,能够真正实现双赢、多赢、共赢。“政协+司法”民主协商监督工作机制被《人民政协报》《河南日报》等国家级和省级新闻媒体相继报道,并获评济源示范区2023年度改革创新典型案例。
二、小切口服务大民生,当好群众“连心人”
为民服务,永远在路上。“政协+司法”三机制一平台民主监督工作体系建立以来,紧扣关系百姓福祉的民生话题作为民主监督的重点,开展监督性视察、监督性调研、监督性协商,有效拓展了委员联系界别群众的渠道,推进了政协工作向基层延伸、向群众延伸。截至目前,已累计开展各类活动37次,参加委员达200余人次。“政协+检察”公益保护协同监督机制成效明显。截至目前,宗教场所文物保护消防安全隐患、楼盘地下室人防工程设置等4条线索启动公益诉讼立案程序;培训机构退还不合理收费等案件线索,经济源市检察院协调督促,问题已得到初步解决。委员提案《关于规范我市无障碍城市设施建设的建议》《关于加强野大豆保护的建议》经检察机关调研核实、专家求证后,转化为检察建议办理,相关问题得到了整改落实。在“沁河河口村水库饮用水源地保护民事公益诉讼案”“高速公路修建违法占用林地、违规倾倒弃渣、侵害沿线村民生产生活利益案”等公益诉讼案办理过程中,政协委员均不同程度参与了提供线索、监督整改、参加听证等活动。省《政协工作简报》专期刊发《济源市政协率先建立“政协+检察”公益保护协同监督机制》,向全省政协系统介绍济源的做法经验。“政协+法院”民主协商机制顺利实施。市政协不断强化与法院的协调联动,组织具有专业背景的政协委员积极参与人民法院委派案件的调解工作,持续拓展解调范围,做好诉前调解、诉中调解、判后答疑、执行见证等各个环节。政协委员参与调解案件30余起,成功化解矛盾纠纷20余起。“政协+法院”正成为多元解纷和诉源治理的重要力量。“政协+行政执法”民主监督机制稳步推进。组织政协委员通过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政协提案和社情民意信息办理落实、企业和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等监督重点,参与监督全市行政执法部门的执法行为,与行政执法人员零距离、面对面接触,深入了解行政执法过程的真实情况,倾听人民群众对执法工作的意见建议,让行政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争取让人民群众在每个执法行为中都能看到风清气正,感受到公平正义。“委员法律服务团”平台日益完善。以50名“委员法律服务团”成员为活动主体,以法律服务活动、公益保护协同监督、法院民主协商、行政执法监督作为主要活动内容,相互衔接,统筹安排,协调推进。坚持将每月21日确定为“固定活动日”,开展调研、评估、检查、监督等活动,并通过委员提案、调研报告等形式及时反映群众呼声,架起党委和政府密切联系群众的连心桥,努力将其打造成为有活动有人气有影响的委员法律协商服务平台和法律活动阵地。2023年以来,利用“委员法律服务团”平台,每季度举办一次民营企业法务讲座,着重就企业合规合理、依法经营、风险防控等问题进行宣讲,定期为企业进行“法律体检”,护航民营企业健康发展。
三、软监督发挥硬作用,做好法治“监督员”
政协的民主监督是一种“柔性监督”,监督的目的是解决问题。一直以来,济源市政协坚持把开展法治建设专项监督作为每年工作的重头戏和硬任务,充分调动政协委员中的专业力量,聚焦重大改革举措、重要政策执行和重点项目建设,扎实开展系列监督活动,做到“有计划、有题目、有载体、有成效”,展现了新时代民主监督新气象,并在实践中促进专项监督机制更加成熟。积极建言资政,围绕“加强规范化信息化建设,夯实法治政府创建基础”开展常委会专题议政,协商专报得到示范区党工委、管委会的高度重视,党工委主要领导作出专门批示,为有关部门开展工作提供了有益参考。广泛凝聚共识,实行多方联动,合力推动监督成果落地。将政协民主监督与党内监督、法律监督、社会监督等有机结合起来,形成监督合力,推动监督成果落地见效。如围绕优化营商环境、改善生态环境等领域,选派委员并联合界别群众深入相关部门开展监督。强化跟踪问效,通过专项调研、视察督办等方式,对存在的问题现场督促有关部门整改落实。政协委员和相关部门携手走进界别群众开展协商座谈,对已落实解决的问题,通报成效;对存在困难尚未解决的问题,作出解释说明,推动协商过程形成“闭环”。
原文链接:http://sft.henan.gov.cn/2024/08-30/305671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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