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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司法厅关于选聘专家学者担任省政府兼职法律顾问的公告

时间:2019-11-13 来源:海南省司法厅 作者:佚名 浏览量:

  

  为进一步加强政府法律顾问队伍建设,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建设法治政府、依法行政中的作用,根据《海南省各级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工作规定》等有关规定,海南省司法厅拟向社会公开选聘专家学者担任省政府兼职法律顾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范围及人数

  面向社会选聘3名专家学者担任省政府兼职法律顾问。

  二、选聘条件

  (一)政治素质高,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一般应当是中国共产党党员;

  (二)具有教授、研究员等高级职称,在所从事的法学教学、法学研究、法律实践等领域具有一定的影响和经验,熟悉行政法、经济法、自由贸易港法、涉外法律等法学理论研究与实践的;

  (三)有履行职责的必要时间和精力,热心服务于社会公共事务;

  (四)熟悉海南省情、社情、民情,有较强的分析和处理实际问题的能力,有党委、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经验者优先;

  (五)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感,未受过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

  (六)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政府法律顾问应当具备的其他条件。

  三、工作职责

     (一)对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中的民商事、行政法、涉外法律等方面问题进行专题调研、论证,为省政府提供法律咨询、政策意见建议。

  (二)对省政府重大行政决策、重要行政行为提供法律意见,对政府立法、规范性文件提出专家意见等。

  (三)宣讲海南自由贸易港政策,提供专题法治培训讲座。

  (四)需要省政府法律顾问参与的其他涉法事务。

  四、报名材料及方式

  填写《海南省人民政府外聘专家学者担任兼职法律顾问报名表》,连同个人身份证、学历证书、执业证书和相关业绩证明材料等电子图片于2024年9月10日前发送到“sftflswc@hainan.gov.cn”邮箱。

  五、聘期和费用

  省政府外聘法律顾问聘期为两年,双方协商一致,可续聘1年;法律顾问聘期届满前,省司法厅将对其作出工作评定,评定结果作为续聘的重要依据。聘请费用为每人每年8万元。

  咨询电话:0898-65919323

   

  附件:海南省人民政府外聘专家学者担任兼职法律顾问报名表

   

  


原文链接:http://justice.hainan.gov.cn/xxgk/0400/202408/t20240830_372413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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