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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司法厅关于同意公证员自晓玲变更执业公证机构的批复

时间:2019-11-13 来源:云南省司法厅 作者:佚名 浏览量:

  

  云司复〔2024〕16号

  

  

  云南省司法厅关于同意公证员自晓玲变更执业公证机构的批复

  

  大理州司法局:

  你局提交的公证员自晓玲变更执业公证机构的申报材料收悉。现批复如下:

  根据司法部《公证员执业管理办法》第十五条规定,同意公证员自晓玲变更执业机构,由原云南省鹤庆县公证处变更到云南省祥云县公证处执业,并按规定办理相关变更手续。

  

  

  云南省司法厅

  2024年8月29日

  



原文链接:http://sft.yn.gov.cn/gsggg/390743.j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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